稅法228調查報告 稅制暗藏戒嚴魂
【文/李樹】
冤案起因:85年宗教掃黑,太極門無端遭受池魚之殃。高雄與新竹地檢署同時接獲不實檢舉,皆查無不法而簽結。然台北地檢署侯寬仁檢察官竟一事三辦,大肆搜索偵辦,極盡抹黑、誣衊之能事,最後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將同一筆捏造金額一面認定為詐欺所得應予沒收,一面認定為補習班學費收入及營業收入,移送國稅局違法強徵課稅。起訴書對所得性質之認定存有嚴重矛盾,國稅局竟未等待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即以太極門為補習班,違法強徵課稅,開出烏龍稅單。
真相大調查 太極門冤案為台灣人權指標
不分黨派288位立法委員接受陳情及行政質詢、連署、開公聽會要求撤銷本案之違法課稅。
102年專家學者以本案撰寫「影子報告」,提交「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經國際人權專家查詢,並於結論中指出本案已經嚴重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第2項。106年國際人權專家針對萬年稅單議題再度關切太極門稅務冤案。
清白無罪鐵證如山 國稅局早該撤銷稅單
多年來,太極門不斷提出證據,教育部、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也一再還給太極門清白,國稅局早該依法撤銷稅單,卻不作為,而相關主管機關亦未本於職責,依法督促終結違法課稅,徹底解決民怨,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侵害人權。
86年到89年—教育部以函文及於立法院公聽會,三度表明太極門並非補習班。
91年—監察院自動調查,認定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嚴重侵害人權,詳列其涉犯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嚴重違反科學辦案、戕害司法威信等八項重大違法,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檢察官也自承未予調查,並將此案選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
96年—刑事案件歷經10年7個月,經由14名法官及8名公訴檢察官蒞庭進行交互詰問,傳訊包含國稅局人員在內約200名證人、調查12大箱扣押物後,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創下台灣社會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紀錄的首例!並獲得國家冤獄賠償。
98年—監察院二度調查,認定國稅局有未善盡覈實調查、核定之責,未依職權釐清案關所得性質,未盡對納稅義務人有利、不利部分均應注意之責等七項重大違法。負責調查之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表示,每一項糾正,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弄錯了!」她也向財政部長表示:「這個案子明顯你們錯了,該結案了吧!」
100年—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議,決議國稅局不得依據刑案起訴書課稅,並決議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100%證明弟子的敬師禮為贈與,與刑事法院判決一致。國稅局也承認太極門並非補習班。
94年~107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六次判決太極門勝訴。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國稅局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申明表為贈與。
違反公理及平等原則 信仰與自由不容侵犯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55年成立迄今,僅侯寛仁檢察官移送的80到85年共6個年度,被國稅局當成補習班違法課稅。其餘55到79年以及86年至今均無課稅問題。
財政部64年函釋「教會傳道人接受信徒之贈與免納所得稅」,而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均發文推崇太極門長期以來遵從教義,從事淨化人心之宗教活動。
台北市國術會、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均發文表示,其團體會員從無因弟子贈與敬師禮而遭課稅。國稅局代理人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亦表示,全國上萬個宗教、武術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之敬師禮而被課稅。中華武術協會黃鯤忠理事長直指,國稅局對太極門課稅,已經嚴重侮辱全國氣功、武術、傳統國術團體!
文化是國家根本 國稅局罔顧情理
武術門派、宗教團體弟子贈與敬師禮供養師父,乃我國傳統優良禮俗,猶如孝親敬長、婚喪嫁娶、新居落成,大小紅白包均無課稅問題。
太極門自55年陸續加入台北市國術會、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成為團體會員。依法遵循宗旨,致力弘揚國粹文化、淨化人心。憑藉文化實力,屢屢創造「台灣文化奇蹟」,數十年如一日,至今師徒已拜訪五大洲90國,師徒同心,完全自力自費,不對外募款,也不接受捐款,不求回報,對國家、社會、世人及對國民外交均貢獻卓越,備受國內外各界讚揚、嘉許與肯定。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暨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刑事法院認定是贈與,而贈與是一個普世化的法學概念,稅務機關沒有權力,在民法贈與、在稅法的贈與概念外,另外再用他自己的想法去說這個並非贈與。所以這種源頭就是不法的徵收。敬師禮這種禮俗,難道會比我們民法上的這個贈與的觀念會更低嗎?它應該是更崇高的一個文化,或者是宗教的一個禮俗。國家應該自動終結這個個案,類似228事件把補償條例變成賠償條例,因為他們所追求的就是一個尊嚴,一個人性尊嚴。
人民贏了不算?! 台灣法治大崩壞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已認定中高行針對81年度稅案之判決為枉法裁判,因而81年度稅案,財政部應依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立即撤銷:
80~85年度綜所稅之課稅處分,除81年度之外,太極門均獲勝訴。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已認定81年度稅案判決為枉法裁判。並指出,81年度判決未及審酌96年刑事判決所確定之贈與事實,以及國稅局公開調查所取得7,401份申明表均證明敬師禮為「贈與」,且中區國稅局業已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等新事實、新證據,故不但對其他年度無拘束力。且國稅局應依法重啟程序一併撤銷81年度課稅處分。
圖說:歷年聯合國人權日研討會,都以太極門冤案為重要議題之一,成為體檢台灣人權進步的指標。
稅法228的省思 你我都是受害者
【文/李樹】
▲2018年上萬民眾上凱道吶喊「反威權!要生存!」,平反1219,要揪出台灣二十多年來法稅惡質化、霸凌人民的黑幕。
法學界稱為稅法228的太極門案是台灣史上最大的稅務災難,受害人數最多、歷時最久。台南市長黃偉哲於其擔任立法委員時更表示,接獲許多民眾陳請,從沒有一件像太極門這一件這麼荒謬。民國106年7月13日太極門案平反10週年,太極門海內外弟子發表一篇聲明《做個無畏無懼的台灣人》,公開呼籲「希望我們的堅持能喚醒更多人的良知,拯救無數瀕臨家破人亡的稅災戶,大家一起站出來護衛人權,拒絕稅官綁架司法,霸凌五院。還給我們最摯愛的家園與土地。」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從歷史角度評論,台灣自228以來,公權力變成是統治工具,殘害人民的刀與叉。他指出1219太極門案為假案,當時背景是無中生有,主觀是要滅門,證據是陷構,變成政治假案、刑案的假案、稅案的假案。他呼籲假案需要平反,才可以讓台灣製造更多正面能量,是台灣轉型正義改革最迫切的一點。
省思一.財產權失去保障
前財政部長暨前駐WTO大使顏慶章指出,歐洲短短幾百年凌駕其他地方,關鍵在於西方世界對財產權的保障,進而自由、生命權,形成政府存在的目的。反思台灣對於財產權沒有合理保障,難怪我們國家的文明沒有太大進步。顏慶章博士指出,太極門稅案不是個案,它是租稅行政及稅捐稽徵該要遵守程序很重要的指標。他強調稅捐稽徵工作要依法行政,如果逾越法律,就不是法治國家。「正義的延遲,就是正義的拒絕。一個案件過了廿年沒辦法得到該有的法律正義,讓我們訝異。」
省思二.司法正義慘遭霸凌
太極門刑案歷經10年7個月,一審、二審到三審都判定無罪。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也是太極門刑事案件第二審審判長溫耀源談及,對於檢察官起訴理由詐欺部分,合議庭一一查明,最後判決無罪,而違反稅捐稽徵法的部分,也查明當事人收受敬師禮,沒有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所以也判決無罪,而且也認為敬師禮是贈與。溫耀源表示,判決書已詳細論述起訴書的不可採,國稅局不依據法院三審確定的結果,卻還拿檢察官的起訴書為課稅依據,簡直匪夷所思!
省思三.台灣遭少數人綁架?
二十多年來,從政府到民間舉辦過多場公聽會、數百場研討會研究太極門稅務冤案,發掘越多真相,越看見稅制暗藏戒嚴魂。監察院曾二度調查太極門案,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中華人權協會建國百年發表首部「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也列為重大稅務冤案。
國際知名人權律師—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教授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直言,「我從沒看過,在太極門案件中有這麼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高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都已經做出了有利於太極門的判決之後,卻又將原處分發回國稅局,而這些稅務員又是因為追查有功而獲得獎金的人,這更有違正當的法律程序。」研究太極門案件兩年,他提出忠告,「少數人造成正義的拖延及沒有正義,可以綁架整個政府,這是令人髮指,政府要有機制避免使少數人擁有過大權力。」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 Rene Wadlow博士曾親自來台關心太極門案件,呼籲「台灣已經成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但要真的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家,一個有公平稅收的國家,所以從各個角度來看,太極門案件越快在公正與和諧的方式下結案,這樣對台灣在世界各地的形象,才會真正有幫助。」
學者直指台灣稅制仍處於戒嚴時期,財政部獨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權力失衡,導致稅災問題日益嚴重,你我都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
導正歷史錯誤 平反冤案轉型正義第一步
【文/李樹】
▲太極門師徒自力自費於國際推動愛與和平理念,登上美國國會山莊展演,締造台灣文化奇蹟。
桃園市長鄭文燦:太極門在賦稅改革上貢獻很大,這件事也呈現人民無奈,法律已經判定無罪無稅,在行政訴訟上已勝訴,賦稅署應該做個決定,從人民的角度,課稅要依法,歷史的錯誤政府要更正,太極門案件要畫下句點,法律要公平正義,司法贏了,行政單位要依法,不然就會形成稅法獨裁。
台南市長黃偉哲:對於太極門已經纏訟許多年的這個課稅的問題,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做了107判字第422號的判決,已經清楚的揭露國稅局提供給各級的行政法院的錯誤資訊。載明太極門的弟子所交給師父的是贈與,不是學費。既然是贈與,就不能夠課徵所得稅。
前立法委員田秋堇:國稅局苦苦糾纏一個司法判決、監察院、最高行政法院都說沒問題、沒事情的案件,讓違法的稅單一再復活,延宕10幾年,稅務人權根本蕩然無存。
前立法委員涂醒哲:此事的確是非常嚴重,是動搖五院,動搖國本。
立法委員陳亭妃:太極門55到79年都沒有稅的問題,86年到現在也沒有稅的問題,捐贈行為應該是持續一致的,為什麼獨獨80到85年有稅的問題?教育部已經很清楚說太極門並非補習班,刑事法院的判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監察院的認定都表示確實是贈與,不是補習班。我們應該去取得對他們有利的部分,來協助他們,因為整個核課真的是不公平,而且是沒有標準的。
前立法委員許添財: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是轉型正義中最小、最容易解決的案件,只需要最低智慧、最低謙卑;如果連簡單的太極門冤錯假案都處理不了,轉型正義是零分,將造成台灣經濟繼續停滯、國家無法進步。
掙脫闇黑恐懼 稅法228真相調查
【文/張森、李樹】
228事件是專制威權下的時代悲劇,72年之後,稅法228仍是進行式,讓台灣民主法治蒙上專制闇黑恐懼。即使美國也曾陷入惡質稅官綁架國家的危機,避免課稅變成毀滅的力量,西元1998年美國幾乎將國稅局打掉重練,落實對納稅者權利保護,確保民主自由精神。台灣正站在歷史轉捩點,全國各地掀起法稅改革浪潮,超過96%村里長連署「稅改十大建言」、「稅改五大訴求」、「賦稅人權宣言」,呼籲落實賦稅轉型正義,揭開真相,平反冤案。
新聞來源: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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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誇張的冤案!竟然拖這麼久還沒解決!台灣不平等的法税問題實在太嚴重了!快點平反冤案!
檢查官侯寬仁及、財政部及國稅局真的是執法犯法的壞官,快快修改與修正,真是壞透了! 這些官員真是民主、法治台灣歷史的敗壞者,速速修正並嚴罰這些官員! 別讓台灣政府的民主、法治向下沉淪,司法、稅欺凌人民!
惡法要修改 惡官要嚴懲 人民才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