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投書:古芳瑜(業務助理)
人民高度期待的『司法改革』,蔡總統在苗栗縣強調她從上任第一天就開始司法改革,但要完成改革需要長一點的時間,讓她2020年再有一次機會改革,她認為社會上對司法最大意見就是法官,所以司法改革有二件事要做,包括法官法重點是不適任的法官一定要淘汰;第二就是國民法官制,讓人民與法官坐在一起審判,判決就會比較符合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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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映蘭/會計主任(桃園市)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審查《律師法》修正草案,提及禁止貪污檢察官、法官轉任律師,以符合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立委在諮詢時對於貪污、受賄的檢察官、法官,絕對禁止轉任,更希望修法方向可以參考德國、日本,德國只要有罪責,不管判多重,日本則不必等到判刑確定。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期待委員們能審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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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法律扶助法」新增條文,規定檢察官一旦有濫訴行為(濫行起訴、濫行上訴),就要負擔由法扶基金所支出的律師費。法務部表達反對,指稱此舉會讓檢察官在偵查時產生「寒蟬效應」;還有基層檢察官搬出近年來的「定罪率」數據,不認為檢察官有濫訴情形。檢察官有沒有濫訴?會不會濫訴?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6)

2019/03/23 文/何圓圓/中藥行銷(桃園市)
美國一位男子名科利在1978年31歲時,被誤認殺人西米谷一對母子,被判謀殺罪成立,在監獄度過39年,直到2017年70 歲時才重獲清白出獄,與西米市政達成協議,獲得2100萬美元(約新台幣6.4億元)的冤獄賠償。據ABC報導,科利入獄後,自始自終都堅持清白,這個堅持從他的青壯年到中年到變成了老人,完全沒有任何改變。幸好遇到新發現的DNA證據,讓科利刷清了罪嫌,於2017年11月被釋出獄。科利隨即展開了冤獄賠償的訴訟,西米市府將自掏腰包支付490萬美元,其餘來自保險等支付。
我們台灣也有一位蘇炳坤32年前被指控搶銀樓,被判關15年,後獲總統特赦,蘇炳坤提再審爭取清白,再17年後獲判無罪,之後也獲冤獄賠償455.5萬,但年己70歲了,青春不再,而且這些賠償金是台灣全民買單,是人民的血汗錢,那些刑求、誤判的執法官員卻都沒有影響,照領退休金。
在台灣只要欠稅或欠費300元,司法官員就可以通知銀行凍結人民的帳戶,超過3萬元,就可以查封人民的房子,甚至可以查扣每月薪水的三分之一來抵稅,真可怕,還有強制執行、欠稅論倍的罰,最高不知可以罰到幾倍?這公平正義在那裏?這些法稅的執法官員太缺乏人性了,台灣人民為了納稅惡法心中不平,人民真的很卑微,隨時會被各種天上掉下來的稅單追稅,一旦欠稅,不僅會受到超乎常理的處罰,這種財產權及名譽的受損,誰可以還呢?
希望台灣有轉型正義的時刻快點到來,蘇院長有說過:「種種冤屈要平反、冤案要賠償、加害人責任要釐清。」政府真的要好好的檢視所有的法稅冤案,未來也不要再有各種的冤案發生。希望蘇院長的魄力,讓台灣的經再起飛,更要做到轉型正義,解散在地下的財稅幫、司法幫,惡法要修掉,施政要透明化,真正的解決問題,台灣就會有公平正義的未來!
新聞來源:世界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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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樹】
▲太極門應邀參與國家文化總會宗教委員會主辦的「2008平安幸福音樂祈福大會」,與基督教、佛教、一貫道、天主教等十一個宗教,共同為台灣祈福。
台灣民主法治多脆弱?根據107年學者調查統計,八成民眾不信任法官,高達80.9%對司改不滿意。公理正義不彰、冤案不理,人民如何信任政府?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

論者認為,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改
林力/退休教師
司法院在去年提出《法官法》修正草案,但卻遲遲未能送請立法院審議。
合理懷疑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互踢皮球,改革腳步過於緩慢,不符合人民的期待。社會大眾普遍不滿意現行司法人事及課責制度,對於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改革實刻不容緩,而司法院、法務部規劃以上各種懲前毖後的處方補帖,相信能讓退場機制的功效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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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228調查報告 稅制暗藏戒嚴魂
【文/李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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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新北市前市長朱立倫副手的許志堅,因向建設公司收賄逾615萬,今(7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判他10年定讞。(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校史館網站)
曾是新北市前市長朱立倫副手的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貪汙案,利用安排兒子、哥哥至建商公司坐領乾薪及嫁女兒收黃金及名錶等方式,向建設公司收賄逾615萬元,部分賄款還交給父親當孝親費,最高法院認定許志堅貪汙罪證明確,今(7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判他10年定讞,許志堅2016年已獲300萬元交保停押,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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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孟穎「我唯一犯的錯,就是我相信司法、相信檢察官...」只做一天公務員、開一場會、領微薄的車馬費,一名大學教授就此深陷10年未能洗刷的冤獄風暴。他作夢也想不到,自己開的會竟與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被控的「南港展覽館弊案」有關,更想不到單憑污點證人片面之詞,他就成了「貪污犯」...(蔡親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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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誠信】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台灣黃背心是良心革命,是世界第一個透過愛的共鳴的改革。
早在
2004年民進黨的立委朱星羽及其他160多位立委即連署廢除「查稅獎金」,財政部賦稅署及五區國稅局卻每年繼續編列上億元稅務獎勵金預算。今年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表示稅務獎勵金並無法源依據,主張應將其「全數刪除」,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指出稅務獎勵金是個老問題,反對查稅把人民當賊,變成懲罰百姓。民進黨王榮璋委員也承認稅務獎勵金「沒有法律的授權」,但最後民進黨團還是選擇悖離民意,為財政部護航。法稅改革聯盟直指台灣財稅體系及行政法院三大罪狀: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財政部無法源依據,近10年竟編列超過10億元的稅務獎勵金,拿納稅人血汗錢自肥,應以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加以究責!
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2004年至2018年財政部超徵金額累計超過8,700億,且超徵款流向不明,其中涉及惡意查稅的部分應以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加以究責!
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部分行政法院法官缺乏稅務專業,判決抄襲國稅局答辯,相似度高達99%或100%,明顯偏袒國稅局,無視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應以刑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加以究責!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
財稅幫、司法幫、金融幫持續32年沒有改革,人民打官司也沒有用,因為打不贏,這些官僚只想著自己的鈔票,用威權霸凌人民。法稅改革聯盟這二年做的事很偉大,從基層做起拜訪全國共7,760位村里長,得到超過95%的村里長認同連署,無論颳風下雨在街頭宣傳,讓社會產生愛的共鳴。台灣黃背心是良心革命,是世界第一個透過愛的共鳴的改革,比法國的黃背心更偉大,法稅改革已經產生真的改變,將不可能的事變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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