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行賄 處4年半
2015年03月21日
台北地院審理合宜宅弊案,判決書痛批葉世文死要錢索賄、斥趙藤雄行賄卻卸責。設計畫面
【綜合報導】職掌全國都市計畫的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利用主導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等土地開發案機會,向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索賄3千萬元,得手2千萬元,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依職務上收賄罪與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葉19年,另依行賄罪判趙4年半。判決中痛批葉貪婪,處處要錢,「加深國民對國家重大公共工程政商舞弊的刻板負面印象」,也指趙藤雄身為國內領頭建築企業,卻不思正派經營,竟賄賂官員。
至於葉另被控新竹眷改索賄2200萬元、向興富發建設強削房價兩案,因證據不足判無罪。同案被告遠雄副總魏春雄依行賄罪判刑4年,白手套蔡仁惠獲減刑判6月,葉世文密友陳麗玲無罪。可上訴。
3千萬藏密友帳戶
判決指出,葉世文(67歲)在2011年擔任營建署署長期間,辦理林口A7合宜宅土地開發案,主動透過台北科技大學教授蔡仁惠,向遠雄趙藤雄(71歲)索賄得手400萬元;2013年葉轉任桃園縣副縣長,負責辦理八德合宜宅開發案,趙藤雄透過遠雄副總魏春雄、蔡仁惠探詢葉,了解可否循前例協助遠雄得標,葉開口要2600萬元,遠雄簽約取得標案後,去年5月29日晚上交付前金1600萬元,隔天就被廉政署搜索查扣,葉世文、趙藤雄先後遭收押。
檢方當初認定葉在林口A7、八德合宜宅兩案都有「仗勢索賄」罪行;另葉為幫密友陳麗玲買興富發建設的「一品莊」豪宅,還向興富發強削房價,並將3317萬元的不明來源資金,藏在陳女帳戶,因此依職務上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藉勢藉端勒索罪起訴葉世文、陳麗玲;另依行賄罪起訴趙藤雄及魏春雄與蔡仁惠,葉、趙各被求刑61年、9年;其中蔡自白供出案情,獲轉任污點證人。
但合議庭認為,林口A7宅案中,趙得知葉要求400萬元後,迅速交付款項,可見雙方早已講好拿錢辦事,葉不是等遠雄得標後才「仗勢索賄」。
八德合宜宅預定地
A7合宜宅
台北地院認定趙藤雄為標到A7合宜宅及桃園八德合宜宅案行賄。黃子騰攝
葉不算「藉勢勒索」
此外,2014年1月,趙有意投標八德合宜宅案,還主動指示魏春雄透過蔡仁惠約葉世文,4人相約在北市古都餐廳用餐,雙方談妥得標後付葉2600萬元;另起新竹眷改案時,趙還認為葉在他取得標案中沒使上力,堅持不付約好的賄款2200萬元,合議庭認為,這些狀況顯示趙並非畏懼葉的權勢,因此認定A7、八德2案,葉均未藉勢藉端勒索。
趙仍自稱是被害人
不過合議庭仍痛批,葉身為營建署長、桃園副縣長,卻為貪圖金錢,「嚴重腐蝕國民對公務員不可收買與應廉潔的信賴」,依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罪,合併判葉19年,併科罰金3317萬5000元(不明財產),並沒收已查扣繳回的2千萬元賄款。
法官另指責趙藤雄,身為國內領頭建築企業,卻不思正派經營、回饋社會,竟賄賂官員,戕害政府興建合宜宅照顧弱勢的政策,犯後還自認是被害人,矯飾其詞,沒有悔意,依行賄罪重判4年半,併科罰金90萬元。
在押的葉世文昨未出庭聆判,趙藤雄去年獲3千萬元交保,但須每周到派出所報到3天,昨也未到庭聆判。《蘋果》昨聯繫不上葉的律師,不知回應。趙藤雄受訪表示,對判決結果非常遺憾,法院顯然沒將事實查證清楚,以致部分判決結果與事實完全不符,對身為被害人的他很不公平,收到判決書後會請律師上訴。興富發建設不回應。北檢表示會再研議是否上訴。
林口A7合宜宅今年10月底開始陸續交屋。八德合宜宅案發後已廢標,桃園市府表示,現址將規劃興建為社會住宅,預計八月底上網招標。
應更嚴懲杜絕貪贓
網友昨多批判刑太輕,認為應更嚴懲才能杜絕貪贓,也有網友嘲諷「遠雄二代監,房價上看兩千萬。」但也有網友聲援趙「被勒索還要被關,這什麼鬼島,建商們快逃呀!」
葉世文(67歲)
家庭:已婚,育有2子
學歷:逢甲大學統計學系畢業、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在職專班高階公共管理碩士
經歷: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副所長、營建署長、桃園縣副縣長
爭議:政府頻打房,葉卻於2012年底公開說「房地產未來10年仍是最好的投資」,遭學者抨擊提油救火
趙藤雄(71歲)
現職:遠雄集團董事長
家庭:已婚,育有2子1女。長子趙文嘉目前代理遠雄建設董事長
學歷:苗栗初中畢業
經歷:
.初中畢業當板模學徒,1969年成立遠東建設,擴張版圖創大都會建設等公司
.1993年收購中興人壽,2001年整合為遠雄集團
爭議:
.稱國內房價每坪250萬元不算太貴
.台北大巨蛋BOT案被質疑工程違約、變更設計不當得利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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