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遊
五月報稅季開始起跑了,財政部表示,去年綜合所稅總申報戶數597萬件,而今年將上看600萬戶,稅收樂觀可期。就在稅官打著如意算盤時,兩年前被縣府強行拆除夷為平地的苗栗大埔張藥房原址,竟然還收到稅務局寄發的房屋稅單,議員陳光軒痛批苗縣府,建物都沒了,還猛追稅金是與民搶錢,還是辱民?
提起烏龍稅單真是滿天飛,知名藝人周董因演出《青蜂俠》,獲該劇組團隊以1美元的象徵性意義贈與之骨董道具車,根本無法上路,卻被追徵補繳稅58萬元;台北市長柯P的父母因借錢給孩子買房,卻與國稅局在借貸或贈與產生拉鋸戰,最後以補繳3萬多元稅金收場;還有為蘇建和一案爭取正義與人權奮鬥20年,並獲頒「優秀公益律師獎」的蘇友辰律師,也一樣遭到烏龍稅單的困擾,事因民國101年蘇律師在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任內,因前任的會計漏掉未申報辦公室的租賃扣繳,雖然新的會計已補辦申報了,但事隔多年仍然接到稅單,照理說法人的違章漏稅,應該只於法人部分,不應對負責人開罰,國稅局不罰協會卻是罰理事長個人,真是不合理!
烏龍稅單對台灣薪資倒退17年的受薪階來說,有如拔身上的毛一般痛,但稅官們有感覺到嗎?立委黃文玲在2013年的國際人權日,主持《國際人權日!台灣賦稅人權在哪裡?賦稅人權指標大調查啟動記者會》提到,巧立名目的查稅、及檢舉獎金使得稅務冤案越來越多,民怨四起,稅官隨時可查人民的財產,連立委也不敢得罪,因為「財政部很大!人民很怕!」。「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是賦稅人權受侵害首因,令人不解的是,台灣明明就是五權憲法的法治國家,怎麼擺在眼前的只看到行政權獨大?
不只立委,連學者專家也都指出我國的賦稅問題,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發表一篇「只有《租稅證據法》,才是人權保障的行政法院?」的專文,提及國稅局不提證據而以「經濟的實質的宏觀角度」課稅,是證據恣意,如同退回到威權時代。據法務部102年行政執行署之強制執行業務,全年度新增案件為490萬件,平均每5人就有1人有欠稅欠費問題。這太奇怪了,難道真的有那麼多人逃漏稅嗎?但之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不是才喜孜孜的公布(103)年全年稅收較預算數超徵905億元。這不禁讓人擔心台灣的「錢」途,是要帶領人民走到哪裡?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天財曾表示,賦稅人權最容易被踐踏,國家要錢,而人民繳不出錢時,就是國家動盪的開始,也就是「政權將改朝換代了!」所以,雖然馬總統在98年讓國際人權兩公約成為國內法,創下歷史上一項不可抹滅的德政,但若無法真正落實兩公約,讓稅務機關確實執行賦稅人權、守好人民的性命財產,不讓人民的血汗錢白花花的被貪官酷吏撈走,明年的總統大選,國民黨必然輸到脫褲子,「跛腳總統」一詞將終身跟隨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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