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年人事費1.18兆元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依銓敘部及歷年各級政府決算報告,一○二年度全國各級政府的總人事費高達一兆一八一二億元,其中,中央政府的人事費占歲出的廿一.二%,地方政府人事費更占其歲出的四十七.八四%。等於地方政府的支出中,將近一半是拿來支付薪水。
全國公務人員總數,在去年底達到卅四萬七八一六人,較前年底增加千餘人。除了公務人員外,包括公立學校教師、軍人、約聘僱人員、職工、駐衛警、臨時人員、勞力派遣人員之薪資,均由政府支應。一○三年度全國公務人力合計為九十萬六五四七人,一○二年度則為九十萬九○三三人。
依據銓敘部最新一期的統計年報,經彙總一○二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含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數,人事費高達一兆一八一二億元。其中,中央政府的人事費為三九三六億元,占當年度歲出總決算的廿一.二%;地方政府人事費為四九七九億元,占其歲出總決算的四十七.八四%。
審計部針對一○二年度地方政府的決算審核報告也指出,地方政府平均每一百元支出中,就有四十七.八四元用於人事費支出。其中,有關人事費占歲出決算(淨額)的比率,居冠的基隆市占五十五.七七%,包括嘉義市、新竹市、彰化縣、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南投縣都超過五十%。
更有許多地方政府的自籌財源,連薪水都不夠付。人事費占自籌財源之比率逾二○○%的,就有台東縣、嘉義縣、屏東縣、南投縣、雲林縣、澎湖縣及連江縣;超過一○○%的,有花蓮縣、彰化縣、基隆市、嘉義市、苗栗縣、宜蘭縣、高雄市、新竹縣及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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