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政治之所以有許多亂象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我們的官員與民意代表,對於憲政精神的紊亂失序!不論是我國的五權分立或者是西方國家較多採用的三權分立,原來的目的就是避免國家的權力,被某些個人、家族、政黨、集團等壟斷,因為這將會變成獨裁國家。所以我們就像投資避險一樣,把國家權力分成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監察權、考試權,希望這五個權力相互合作,但更重要的是能夠相互制衡。當有某一權力怠惰失職或失控時,還有其他權力來制衡,讓國家還是可以前進,並朝向公平正義的方向。

 

因此,行政單位提供民意代表補助額度的這種做法,肯定是毀憲亂政的最糟糕示範!它破壞了《憲法》分權制衡的角色,不僅主動提供的行政單位要批判,拿人好處的立法委員,更應該要被唾棄,甚至辭職下台。在其他民主國家,這肯定就是大醜聞,要擔負政治責任才對。但政治人物居然厚著臉皮說這是人情世故或者錢我又沒放自己口袋,而想輕輕帶過這荒唐事情,民眾常也姑息這些民意代表與官員,造成台灣民主的停滯甚至倒退。 

 

每年偷50億血汗錢

 

我曾經與負責陽光四法的監察院官員提及如何加強《遊說法》或者「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或者怎樣讓競選經費更透明被監督,應該上網讓民眾更好查閱,沒想到監察院官員坦白的說,我們每年的經費都要交由立法院來審查,所以不好「得罪」立法院,那我們還要應該扮演獨立機構的監察院做什麼?也難怪台灣民眾對政治有這樣強烈的不滿,現有檯面上的政黨都有責任,因為你們放任這樣扭曲民主發展不斷在台灣發生。
而每年國營事業編列數百億的敦親睦鄰經費,同樣也是有默契的提供給應該監督他們的立委一定的分配額度,這些立委一旦拿錢或者代為申請補助後,未來還有什麼角色來監督呢?難怪過去有國營事業的員工爆料,立委私下貪婪要錢或幫忙要工程、喬人事,對外又愛批判國營事業,裝一副很有正義感的模樣,最噁心也不過如此!
而不僅是中央,各地縣市政府提供給議員的「配合款」或者「建議款」同樣是有買通民意代表的味道,讓民代拿人手軟,議員自己拿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誰監督議員的經費運用呢?這些金額從每年數百萬到一千多萬,光是全台灣近千位的議員,每年就偷分走民眾辛苦的納稅血汗50億元以上!貪心的人將這些錢轉進自己口袋,「稍」有良心的雖不放入自己口袋,但也是拿全民的錢,做為自己綁樁與酬謝支持者的費用。這樣子議員還會認真監督市政嗎?這與選舉時,候選人爭相與未來要被他們監督的「母雞」合照,就很讓人哭笑不得! 

 

盼根除舊政治亂象

 

許多人關心明年九合一選舉,會不會政黨輪替?立法院國民黨會不會過半?但其實我更關心的是台灣的「新舊政治」能不能輪替!以上的舊政治亂象,若無法慢慢根除,那麼憲政精神的權力分立依舊崩壞,台灣人民享有的民主,將僅是停留在表象,卻無實質擁有,選舉結果的差別,只是換誰數鈔票而已,所以讓我們一起來推翻台灣的舊政治吧。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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