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針對南海爭議,於2013年向國際仲裁法庭提出的仲裁案,仲裁焦點是要判定10處中國佔領的南海島礁並非國際法承認的「島嶼」(Island),因此不擁有200海浬專屬經濟水域、大陸棚等權利。但在訴訟中,菲方提出我國掌控的太平島也不是島嶼,僅是「岩礁」(Rock),訴訟策略是若連南海面積最大的天然島嶼太平島都被判定不是島嶼,其他島礁當然不享有島嶼的權利。
此仲裁案去年11月結束庭審,預料今年年中將做出裁決。

 

我提證據適合人居

 

我外交部昨重申,對南海諸島以及海域享有主權,鑒於菲律賓從未邀中華民國參加該國與中國間之南海仲裁案,仲裁法庭亦未就本案徵求我國意見,故本案與中華民國完全無涉,我政府對其相關判斷既不承認亦不接受。 
我外交部本月22到23日帶領調查團前往太平島勘查,提出論證強調太平島擁有可飲用水源,擁有可供農耕的土壤,是可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不是「岩礁」。 
外交部昨稱,會透過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向國際法庭遞交法律意見,包括太平島確實是島嶼的科學證據。 

 

「岩礁」無經濟水域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享有與其他陸地領土同樣的「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大陸棚)」權利;而「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換句話說,若太平島被判定僅是岩礁,只能享有12海浬領海,將喪失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水域。
菲律賓駐舊金山總領事賓舒爾托(Henry Bensurto)曾向中央社證實,有把太平島列為仲裁標的,訴請仲裁庭裁決太平島為岩礁。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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