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王健安:翻轉太極門20年冤稅案 對稅務環境有很大的意義
(記者任爾清/報導)總統蔡英文一上任就大聲疾呼轉型正義,從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向原住民道歉等,轉型正義的腳步正向前邁進。今(105)年7月29日,台大國際會議中心柏拉圖廳舉辦一場「被遺漏的正義」研討會,以太極門冤稅20年為例,針對國稅局一局獨大、僭越一府五院,罔顧法治,欺壓人民,強奪財產,多位法學教授、律師、專家和立委等,提出對國稅局的針砭及未來稅制改革方向。
衍義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認為,太極門案絕對不會是個案,它會是一個集大成者,彰顯了稅制非常多不公不義的部分,翻轉太極門冤稅案,事實上對整個稅務的環境,有很大的意義。身為稅務律師,對於稅務訴訟人民實質勝訴率不到6%,稅務救濟失靈,王健安形容稅務環境再不翻轉,讓稅務律師屢受挫折,都快得憂鬱症。
王健安承接的訴訟90%以上是民告官行政訴訟,這90%裡面又有90%是稅務案件,他認為稅務的冤案,比其他行政訴訟的案件更慘,為什麼更慘?因為社會上都誤解,以為是很有錢的人,才會有稅的問題,才會請律師來打官司,這是一個很大的原罪。
王健安:「太極門的努力是為了全台灣的納稅義務人,為了全台灣的這個稅務環境在做努力,這是我覺得非常了不起的地方。」他認為太極門今天遇到的稅制不公問題,實務上國稅局不斷的在複製這樣的
手法,侵害賦稅人權,他舉了三個實例說明:
案例一:國稅局最擅長將銀行戶頭所有存入,當作營業收入,還要人民自己舉證哪些不是營收。
今年六月底發生在中區國稅局,某業主做生意,有資金調度的問題,調頭寸借錢,借錢要還錢嘛!所以就是不斷在借錢、還錢中渡過,但是國稅局卻將存進去錢加起來,兩年內他存進去兩億多,國稅局認定是營業收入。王健安:「見鬼了!」國稅局毫不理業主的解釋就開單,兩億多光營業稅5%,再加罰1.5倍,這個數字可以讓人家跳河了!王健安分析,應該是國稅局要解釋,為什麼是營業收入,怎會是業主自己舉證不是營業收入?「這是錯誤的認知!」王健安發現原來20年前太極門冤稅案,國稅局就是用相同模式開出天價稅單,這種模式不斷被國稅局複製,延用至今啊!到現在每天還在發生。
案例二:訴願委員會認為金額沒查清楚,一個三人小公司,稅單拖了4年多才解決。
有一家小商號,業主與他的老婆、老媽,總共三個人,因為訴願委員說,國稅局金額沒查清楚,丟回去繼續查,然後以核對資料為由,每2個月被國稅局叫去一次,拖了4年多,王健安沉痛地說:「一個小商號就這樣子玩,玩了四年多!」台灣的稅務環境就是這樣子進行的。
案例三:進行中的刑事案件,以偵查中筆錄為課稅證據,糾纏納稅人。
案子的發源是刑事偵查,案件到了高院宣判無罪,但是在訴願這邊好像沒有發生過這件事一樣,從頭到尾的訴願答辯書,復查的決定書引用的證據都是偵查中筆錄、起訴前證據,稅務律師一直寫一直寫說:已經二審判決無罪了,但國稅局好像沒有看過判決一樣,當作沒有發生過,以偵查中筆錄,起訴前證據一直糾纏納稅人。 王健安又舉欠稅強制執行為例,當國稅局開出稅單,人民不服要提出救濟,要提供稅額的半數作為擔保,否則的話執行署就會執行拍賣納稅人資產。所謂救濟不停止執行,執行署永遠不管納稅人有多冤屈、不管稅單是否正確,只在乎可以執行到多少錢,否則就把納稅人限制出境或管收。王健安形容這種先把人抓起來,再要求付錢的方式,跟擄人勒贖有什麼差別?
王健安認為稅務的救濟過程,其實是一連串的高壓,原因是稅務員沒有受過完整的法學教育,他們沒有賦稅人權意識。稅務員沒有意識到他們每一個作為,對納稅人的影響是多大,他們開出一張稅單之後,納稅人要花多大的力氣,要負擔多大的心理壓力,才可以去解決這件事情。尤其稅務訴訟實質勝訴率不到6%,王健安質疑:「問題是我們的行政機關真的素質高到只會有6%的錯誤率嗎?」最後王健安律師呼籲,太極門冤稅案絕對不會是個案,它會是一個集大成者,彰顯了非常多不公不義的部分,這個個案的翻轉,事實上對於整個稅務案件跟稅務的環境,都有很大的意義。
本文轉載自:壹凸新聞
http://news.e2.com.tw/utf-8/2016-8/87651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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