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許宗力(圖)獲總統提名擔任司法院長。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說,憲法規定不得連任即「一生只能做一次」,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也表示,若違憲疑慮依然存在,如何帶領司法改革。(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3日電)

前大法官許宗力獲總統提名擔任司法院長。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說,憲法規定不得連任即「一生只能做一次」,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也表示,若違憲疑慮依然存在,如何帶領司法改革。
台灣北社上午在二二八人文咖啡館召開「崩世代的逃生術」記者會,台灣社、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台灣客社社長黎登鑫、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洪英花、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律師樊仁裕等人出席。
外界質疑許宗力曾任大法官,任期已滿,若再提名恐有違憲之虞,許宗力曾在記者會說,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連任是指一任任滿後,馬上無縫接軌,繼續任下一任。
洪英花指出,不得連任即「一生只做一次」,不再區分「連任」或「再任」。從立法文義觀察,再任須間隔8年,而許宗力認為間隔至少4年可再任,洪英花說,我國大法官常態任期既為8年,與總統提名權的4年間隔年限有何關聯性?其立基點和標準為何,許宗力似乎沒有講明白。
陳志祥說,總是要有講真話的人,他三問許宗力,憲法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不得連任,意思是連著不行,不連也不行,若不是這樣解釋,那憲法是什麼意思?陳志祥指出,不管怎麼解釋,至少也要間隔8年,才能再任,許宗力只間隔5年,說是合法連任,說得通嗎?那間隔5天可以嗎?這不是違法行為嗎?
陳志祥表示,許宗力自己也承認,違憲疑慮依然存在,那要如何帶領司法改革,就算立法院通過。
陳志龍說,台灣有回鍋油,也有回鍋大法官,這是非常怪異的事情。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9030113-1.aspx

 

許宗力獲提名「司法院長」疑「違憲」

 

香港文匯報訊 前大法官許宗力獲蔡英文提名擔任台「司法院長」,繼提名出爐期間備受質疑後,昨日再遭法律界專業人士質疑是「回鍋」有「違憲」疑慮。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北社當天上午召開「崩世代的逃生術」記者會,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志龍、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洪英花、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等出席。

陳志龍指出,台灣有「回鍋油」,也有「回鍋」大法官,這是非常怪異的事情。洪英花說,「憲法」規定不得連任即「一生只能做一次」。陳志祥表示,若「違憲」疑慮依然存在,如何帶領「司法」改革。

再任須間隔8年而兩天前,在正式宣佈「許蔡配」提名的記者會上,針對外界質疑許宗力曾任大法官,任期已滿,若再提名恐有「違憲」之虞。許回應稱,他大法官已卸任5年,不是連任,再任沒有「違憲」疑慮,經過考慮決定接受「司法院長」提名。

洪英花指出,不得連任即「一生只做一次」,不再區分「連任」或「再任」。從立法文義觀察,再任須間隔8年,其立基點和標準為何,許宗力似乎沒有講明白。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9/04/TW1609040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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