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根本解決之道在良心 ◆文加 台灣發生餿水油風暴已近三週,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說:「整起事件已控制住」,問題商品應已全面下架,若再於市面上查獲違規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六萬至五千萬元不等的罰鍰。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表示,他將親自召開會議,研議食安法是否再修法提高刑度並涉及死刑和增加罰金。衛福部長邱文達也指出,正研議加重刑責,從5年提高到15年,並打破「一罪不兩罰」,對不法廠商以刑法裁罰刑責,以食安法裁罰罰金。 台灣發生餿水油風暴到現在如何善後,由以上政府官員的談話可知重點乃處於善後的處理。是一種治標的方法而非治本。這些處罰方式也只是在構想階段,尚未成為法律,將來是否可行仍然未定。 舉例來說,去年大統案中智慧財產法院依食管法規定,對大統長基公司判處3,800萬元罰金;對大統董事長高振利判刑12年確定,使得彰化縣政府原對大統行政裁處 18.5億元的罰鍰,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經縣政府撤銷該鉅額罰鍰,引發爭議。因此全統黑心油案爆發後,政府雖有心處以巨額罰款,但最後仍不了了之。 筆者認為食安問題根本解決之道在良心,人人有良心天下才能太平。除了本著良心戒除貪念外,任何嚴刑峻法都有可能讓餿水油等事件重演,因為只要有利,殺頭生意有人做,虧本生意無人做。(台北/金融業退休經理) |
發佈日期: 2014-09-22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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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43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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