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公布最新版房地合一課稅方案,因為高估政治阻力和經濟衝擊,退守「先求有再求好」的策略,幾乎將納稅人減至最少,稅基縮至最小,稅率降至最低,還訂定日出條款,遭到外界批評為「輕如鴻毛」。
財政部將納稅人減至最少,占交易件數的比例,個人部分第一年只有1.51%;營利事業占0.3%;占持有戶數方面,即使長期下也不到1%,遠低於目前的空屋率(至少18%)或投資客交易比率(至少10%),等於已經錯放了大多數的投資客。稅基縮至最小則是指售價在4,000萬元以下者免稅,還有重購退稅,長期持有最高減徵80%之優惠,等於將部分富人排除課稅。
在納稅戶和稅基已經嚴重萎縮的情況下,也就是錯放了多數的投資客和部分富人之後,還將投資客適用的所得分離課徵17%的稅率,雖然看似比現制的稅負增加,但比辛勤的薪資所得者稅負還要輕,反而使所得稅制更不公平。對投資客輕輕放下,竟仍猶豫不前,還訂定日出條款,又廢除奢侈稅,對今年底以前買進的房子兩年後售出者毫無影響,明年取得而在兩年內賣出的房子,稅負也比奢侈稅輕。投資客要五毛,財政部給一塊,只會助長炒房風潮。
財政部自己也承認合一計算所得「稅負輕」,自然無法導正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稅收也是增加有限,第一年稅收倒貼4億元,十年後也只增加110億。這種稅改方案如何實現照顧青年、弱勢者及老年人以縮減貧富差距的目標?
所幸,財政部表示此一版本是 「底線」,課稅方案不可能再寬鬆,亦即歡迎各界提出更合乎公平正義的版本。因此我們提出清楚、具體、可行的建議如下。
首先,財政部不要太擔心政治阻力,反而更要「借民怨為助力」。房地合一課稅目的雖不在打房,但若對準炒房客課徵合理的稅負,總是有助於稅制公平、稅收增加和居住正義的實現,舒緩民怨。太在乎阻力的結果是新版的輕輕放下,反而被社會各界解讀為幫投資客設想。反過來說,「先求有再求好」的說法,等於承認現版「不好」,只是徒具形式,有名無實,等著被各界責罵,讓競爭的政黨光批評就爭到選票?
其次,納稅戶已經將自住者排除,對準了少數的投資客,已經符合「抓大放小」的原則,哪需擔心經濟衝擊和政治阻力?而稅基又有長期折扣、重置退稅的優惠,又分離課稅,對投資客而言沒有稅負驟增的問題,則在稅率方面不能輕課17%了事,仍應按獲利金額適用和綜所稅制相同的累進稅率,才對得起其他類別的所得者,尤其是絕大多數的薪資所得者。
第三,以售價4,000萬元作為免稅的門檻,在所得稅制中畢竟少見,因為一種售價中有各種「所得」內涵,怎麼訂定都難以自圓其說,財政部當初考慮訂定3,000萬,又降為2,000萬,顯示決策上沒有多大信心,反而讓自己在公平面陷入「百口莫辯」的困境,還不如訂定「免稅額」,更符公平。
第四,建議財政部千萬不要訂定「日出條款」。被課稅的對象已經限縮到極少數的投資客,稅基又七折八扣,且以奢侈稅退場為代價,財政部已經太過溫良恭儉讓了,還把衝擊房市此種莫須有的責任往自己身上攬,遲疑不敢推出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所得稅制。
最後,財政部既然認為當前房產稅制不公平,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房屋稅、地價稅和土增稅的稅基調整上不夠努力所致,就應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當作紅蘿蔔和棍子,促使地方政府善盡改進房產稅制缺失的責任,提高持有稅的稅基。如此雙管齊下,可減輕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制的責任分擔,也可消除所得稅制的閉鎖效果,千萬別中央自己埋頭苦幹,沒有功勞只承擔民怨。
(全文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7338/75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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