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工廠法修正案 初審過關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加薪四法」中的「公司法」及「工廠法」兩項修正草案,昨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過關。不過,立委紛紛質疑經濟部因政治考量趕修法,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痛批「拿兩張紙報告就想過一個法」;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則指出,法案最快後年才能實施,經濟部不思完善配套,根本就是政治考量,趕在選前做空殼政績。
「加薪四法」另有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勞基法修正草案本週一衛環委員會剛通過初審。經委會昨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其中第二三五條之一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的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有虧損時應先彌補;第二四○條則規定,酬勞分派形式可採發行新股或現金。工廠法修正草案則規定,公司若有盈餘,應給予工人獎金或分配盈餘。
後年才能上路 「根本是政治考量」
不過,公司法兩修正條文看似對加薪有益,但最快後年才能上路,且無罰則;工廠法更與現行勞基法功能相同,被立委譏為「脫褲子放屁」。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質疑,上市公司六月底前就要開完股東大會,就算法案立刻三讀,也來不及在今年修改公司章程;若公司不加開臨時股東會,就要等到明年修改、後年才能分配盈餘,加薪兩年後才吃得到。
邱議瑩也痛批,經濟部明知後年才能上路,卻硬在沒配套、沒評估的情況下強硬過關,更直接拿國民黨立委羅淑蕾的版本來用,「連一個自己的修法版本都拿不出來」,根本就是政治考量優先,趕在選前做政績給藍營。
蘇震清則指出,經濟部要過一個法案,全部報告竟不到兩頁A4紙,態度草率令人髮指,對照日前的勞基法修法,經濟部「還寫了八頁」。他痛批,經濟部未強制定盈餘分配比率、更無罰則,讓勞工朋友「看有吃無」,卻堂皇宣稱是加薪法案,「把人當笨蛋、非常糟蹋人」。
工廠法早該廢除 「硬要湊四個」
蘇震清也說,工廠法四十年未修法,跟現有工廠管理輔導法、勞基法功能重疊,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早已提案要廢,昨又將條文修得跟勞基法一樣,「為何不乾脆廢掉?」他質疑,只為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要提一個法案做政績,就把早該廢了的法案回魂,「又不是麻將三缺一,硬要湊四個」,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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