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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7 03:47:31 經濟日報 記者吳父鄉
多名專業人士昨(26)日齊聚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鼓吹台灣應設立商業法庭。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尤伯祥指出,支持設立商業法庭,但要有完整的配套;包括引進專家證人制度、活化調解、調停功能。
尤伯祥說,商業訴訟案就能「既妥又順」的處理,設立獨立性的商業法庭後,不代表案件就能速審速決,更要去了解,問題的本質在哪?
他指出,台灣法院類似公務體系的科層組織,以致辦案效率不彰,且法官普遍的缺乏法津以外的專業知識;因此,應增加法官法律之外的專業知識、找專家來參與審判、引進專家證人、大幅增加調解、調停功能等「解藥」。
尤伯祥說,法官再怎麼充電其他專業知識,也有其限度,不能靠「有涯追無涯」。社會現象經緯萬端,最怕遇上「半瓶水」的法官,常有法官專業不足,又對專業律師在法庭上的表述不以為然,是最大危險。
若引用國外制度,找專家參與審判,最被詬病的是,這些專家一旦坐到法官席上,法庭上不發言,但事後表示意見,恐怕黑箱不透明。尤伯祥建議,除了進行調解、調停程序,或是商業仲裁,否則不建議找專家參與審判,特別是刑事案件,要非常謹慎。
立委吳宜臻則表示,商業法院屬於專業法院,需特別立法,盼相關法案能儘快通過。除了立法,也要釐清商業法院的適用性,例如商業訴訟包括破產、重整、投資人保障、企業併購、證交法;而一般民眾經常遇到的契約不履行,是否算商業訴訟,恐將有爭議。另外,未來籌設若在北部都會區,也要克服其他地區交通不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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