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裁定理由、影片、北院、特偵組說法)
上月才由保險安定基金賠付給國泰人壽的幸福人壽,被金管會發現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在7年前,陸續拿海外資產向國外銀行抵押貸款,其中100多億元流向不明,疑遭掏空,檢察總長顏大和將本案列為影響保戶權益的特殊重大經濟犯罪,昨由特偵組指揮北機站兵分六路搜索,今天凌晨並以涉犯《保險法》、《證交法》等重罪,及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上午裁定鄧1千萬交保,特偵組認為檢察官沒接到開庭通知,法院顯然是搞烏龍,隨即提起即時抗告。
特偵組上午怒批台北地院「擺烏龍」,特偵組指出,今凌晨聲押鄧文聰時,已向台北地院表明,檢察官要前往蒞庭,但檢察官等了一整晚,都沒接到台北地院的開庭通知,上午得知鄧文聰以1000萬元交保後,向台北地院確認,才知道他們開庭前是通知北檢,而非通知特偵組,顯然是台北地院擺烏龍,因此針對交保裁定,提起即時抗告,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表示,已於下午4時30分提即時抗告。
裁定鄧文聰千萬交保的法官張少威,對於沒有檢察官蒞庭的爭議不願回應,表示統一由行政庭長發言。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法官清晨4時30分拿到全案卷證,請書記官通知特偵組檢察官7時開庭,書記官再請法警通知,法警自6時起聯繫特偵組,但電話都沒接,法官開庭看到檢察官沒來,也覺得很納悶,頻頻要求書記官聯繫檢察官,法警聯繫不到,於是就近到北檢請北檢協助聯繫特偵組,也聯繫不上特偵組。至於卷證封面有註明檢察事務官的手機、專線,法官為何沒交代打該電話,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卷已不在北院,無法查證。
對北院說法,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表示,在聲押函上都有記載檢察事務官的專線、手機等電話,法院卻聯絡接待處的的分機電話,清晨當然不會有人接電話。
鄧文聰的律師杜英達則證實,庭訊時確實沒有檢察官蒞庭,但他曾看過很多檢察官沒蒞庭的案子,重點在法院有無盡通知義務,他並稱有親眼目睹法警在6時28分左右一直在打電話,應是在通知檢察官,他認為法院已盡通知義務,是誰的疏忽,相信很快就會釐清。
至於交保理由,法官張少威認為鄧文聰雖否認犯行,且從卷證資料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但相關證人以訊問完畢,難認有串證之虞,張少威並認為鄧雖有逃亡之虞,但可具保替代羈押,因此裁定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隨後,鄧在家屬籌足保金後,約10時20分離開法院,對媒體詢問有無掏空100億元,他不發一語,僅律師代為回應:「沒有。」
昨天同步到案的鄧文聰前手董座黃正一,檢方複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至於同案被告、掌管幸福人壽資產流通的員工陳秀芳及廖家興,今日凌晨訊後請回。
鄧文聰妻子張淑絹與另名幸福人壽安姓女員工則以證人身分到案,午夜訊後也是請回。
檢調查出,黃、鄧自國民黨接手幸福人壽後,由黃正一先出任董事長,2008年1月請辭,改由鄧文聰接任,但幸福人壽在2007、2008年間,處理金管會特許幸福在海外從事投資時,陸續拿海外資產向外國銀行貸款,原本貸得款項應歸幸福支用,卻有逾百億元輾轉流入鄧文聰在海外設立的私人公司帳戶內,導致幸福與所有保戶權益受損。
案經金管會移送後,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幸福疑遭掏空金額高達100多億元,損及幸福10多萬保戶權益,事涉特殊重大經濟犯罪,核定交由特偵組偵辦,昨兵分六路搜索幸福、鄧的住家等6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鄧、黃以及負責處理資產流通的廖、陳等4名被告,鄧的妻子張淑絹和安姓女員工則被以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協助釐清幸福人壽海外資產處理決策與過程。(胡守得、張欽、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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