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雅平 國際人權志工 2015-04-03 21:06
選票在我們手上,公理正義在每一個轉傳的訊息上,唯有公民覺醒,台灣的未來才能由我們這些覺醒的公民來掌舵。(圖片: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財政部所屬各地國稅局要求股票投資人,在十日內申報102年的證所稅,引發強大民怨。因為國稅局沒有根據稅捐稽徵法相關條文依職權調查,反而發函要求投資人要檢附買賣報告書、對帳單、收付款紀錄、證交稅繳款書或買賣契約書等憑證資料,自己舉證沒有漏稅,這種要人民自證己無罪的惡行,長期侵害賦稅人權。此外,財政部高舉打房旗幟,卻行課稅之實的奢侈稅,稅災戶甚至自證有入住的水電費單據事實,卻仍視作投機炒房,硬是要強課上百萬的奢侈稅,更是重創台灣民主法治國家形象!
面對越來越囂張的國稅局,是誰放任他們這樣做?簡單說,兇手有五。
第一個兇手是全球最佳財長張盛和,因為他很會幫國家賺錢,任由官員亂花錢沒關係,花錯了,財政部有錢來補這些虧損,政通人和其來有自。而他自己也不惶多讓,從開徵證所稅讓國庫三年損失1500多億,到近日在媒體上大剌剌說亞投行22億就算投資失利,頂多當壁紙貼,都是無知到令人扼腕。那這些虧損的錢怎麼補?都是小老百姓口袋的錢啊,大家都是他的提款機,他不愁沒有錢給層峰來用。那他怎麼做呢?就是訂業績目標給國稅局啊,稅吏各個神勇,不但達成目標,甚至還超目標,以筆者手邊資料,從98年就已經是超目標,去年超徵905億更是破紀錄!
第二個兇手,是訴願委員、訴願制度。A先生拿到一張100萬莫名其妙的稅單,A說沒有欠稅100萬啊,官員說那你就繳70萬好了,A不願意這樣協商繳稅,想去申訴,官員說你先繳50萬再來申訴。A說我沒錢,官員說,那你就去繳稅,不然就去借錢。A先生不信正義喚不回,咬牙借了50萬去申訴,結果訴願委員大部分跟國稅局過從慎密,所以A訴願失敗。
第三個兇手是行政法院的體制及法官。因為當初培訓稅務法官只有3個月,所以法官不太懂稅,他們碰到稅務問題都是去問稅官,所以他們即使發現來打官司的人民真的被稅吏欺壓,他也搞不懂到正確稅金怎麼算,所以即使判人民勝訴,法官還是會以「另為適法之處分」發還給稅務機關,請他們重新核算正確的金額。這樣的程序看似合理,但隱藏極不合理的輪迴,因為稅捐機關的目標就是要課稅,所以他不管你應不應該繳稅、或應該繳多少稅,他反正就是要開一張稅單等你來協商繳稅,只要他成功從你口袋拿到錢,他才算做完他的基本工作。
碰到前面二個兇手的稅災戶,若沒錢繳稅,他們不是自去殺,就是會生病,氣到中風,得到憂鬱症,罹癌等都時有所聞,真的很慘!
若問為何會有這樣的機制存在?老實說,第四個兇手立委要跟國人對不起,因為他們將刑法裡面的圖利國庫罪相關條文刪除,所以稅吏只怕圖利納稅人,不怕圖利國庫。這也難怪法官他們不願自為裁定,因為連法官也只怕圖利納稅人,不怕圖利國庫,犯刑法是要抓去關,不是記過調職這麼簡單。
因此,要解決稅吏隨便恣意地違法強開人民稅單,一定要有相對的制衡機制,圖利國庫罪是很重要的關鍵,因為一旦條文訂下去,稅吏誰敢再圖利國庫?以後大家都得認真看納稅人的證據,若納稅人有理,稅官還強取,法官就可以用圖利國庫罪判刑,就算他們不懂稅,不知道稅的金額該如何算,但是非對錯總是基本素養吧,只要一旦有稅官被判刑,誰還敢恣意開單?誰還敢恣意否定人民的證據?
第五個兇手就是你我自己。只要是有去協商繳稅的人、沒有選賢與能的人、沒有關心賦稅人權的人,都是放任稅災氾濫的幫兇!現在大環境來越惡劣,你我及身邊的人,開始陸續捲入這場稅災風暴中。
大家清醒吧!選票在我們手上,公理正義在每一個轉傳的訊息上,唯有公民覺醒,台灣的未來才能由我們這些覺醒的公民來掌舵。記得哈佛大學前法學院長亨得一句經典名言:「應當永遠記住,正義是存在個別案件之中。」從個案有否獲得平反,就知道你我未來會不會遇到同樣問題。所以現在去關心發生在其他人身上的稅災冤案,就是在保障你我及下一代的賦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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