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裕民
國稅局的動作也太慢了,繼承人把遺產全部變賣,課徵不到稅金,卻把責任往無辜的遺產管理員A君身上推。此圖非當事人(記者蔡百靈攝)
國有財產局說兩年內遺產的處分,都被視為遺產,繼承人依法應繳遺產稅,否則依法強制執行!因「張姓被繼承人的案件」,繼承人是張姓其妻,早知道會課稅,所以把遺產全部過戶到自己名下,財產價值總共有1億5000多萬,跑到美國去了,同時辦理財產全部拋棄繼承,所剩財產幾乎等於「零」。
國稅局的動作也太慢了,繼承人把遺產全部變賣,課徵不到稅金,卻把責任往無辜的遺產管理員A君身上推,這個案子發生之後,A君大概半年睡不著覺噩夢連連,A君以前覺得自己是很勇敢的人,常想怎麼有人會自殺?現在終於明白,稅務纏身時生不如死,更深深體會什麼叫做地獄的感覺,真的很痛苦!有一句俗話說「無端起風波」,只為了伸張正義,而惹火燒身,情何以堪!
此案,據A君說,幸好社會公義還在,媒體批露之後,受到很多先進的鼓勵和幫忙,及台中地院的支持,解除遺產管理人之事,國稅局當然也覺得理虧,來函問A君還要複查嗎?要不要撤回?不要告了嗎?由此可以看出國稅局官員對法令的認知實在可悲!應該再教育!問題是國稅局到現在還沒有處理,這個裁罰還沒有撤下,原處分還沒有解除,所以A君現在等於是緊箍咒還被扣在頭上。
A君原來是公親卻變事主;「公親」:就是居中協調的人,也就是古代魯仲連角色,現代的和事佬或調解委員會委員;「事主」:就是需要接受協調的兩造,有糾紛的對方;「公親變事主」:就是本來是公正的第三者,卻莫名奇妙受牽連,變成當事人糾紛的對象。舉個例子:就好像兩個人打架(事主),這時一個朋友(公親)跳出來勸架,最後卻被打架的人揍的鼻親臉腫,干卿底事?
我們不禁要問,國稅局不會去徵討逃漏稅的主嫌犯,卻本末倒置的對伸張正義、熱心公益的A君遺產管理員加以迫害,比強盜還兇狠,這樣對得起全體守法繳稅的納稅人嗎?又有誰還敢協助清理這些拋棄繼承的案件?簡直是開民主之倒車!難怪有很多讀者說:天大地大,誰最大?當然是國稅局最大!
(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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