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吟芳、許逸民╱連線報導】澎湖縣議員葉明縣與弟弟、望安鄉原鄉長葉忠入,被控在三年前不顧縣府禁令,主導望安鄉公所將一千多筆依法須用於公用的抵稅地,賤賣給寬達信公司董事長藍重豐,圖利藍逾六億元,高雄高分院昨依圖利罪,將葉明縣、葉忠入各判刑十年、十二年,其他被告分別判刑十年不等,可上訴。

判決指出,澎湖望安鄉二○○二年開放接受全台納稅大戶捐地節稅,收到九千多筆道路用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現值四百八十億,因具有「容積移轉」的誘因,寬達信高層林廣達、藍重豐與葉明縣、葉忠入等人洽談,共謀先訂定《土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再依草案辦理標售,讓業者藍重豐得標。

不顧禁令硬發包

談妥後,葉忠入等人安排鄉公所課員歐金星升任秘書,負責擬定條文草案及辦理土地標售事宜,草案經鄉代會審議、陳報縣府後,縣府察覺違法,葉明縣為此多次到縣府關切該案進度,後因縣府一再要求公所重審,歐金星懷疑內情不單純不願配合,竟被降調為課員,後再被調到離島。

葉忠入等人則不顧內政部、澎湖縣政府多次函示禁止標售給私人,仍違法包裹標售位於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及高雄市的一千多筆土地,二○一二年六月開標,由藍男得標,並先行過戶其中四十八筆土地、公告現值七億三千多萬元,扣除投標成本一億兩千多萬後,獲得六億一千九百多萬元利益。
業者方面,因原僅有林廣達介入的罪證,藍男在本判決未列被告;但去年藍男已被檢方起訴。

兄弟喊冤將上訴

葉明縣昨喊冤指未參與發包,他若有參與被判死刑也沒話講,只因弟弟當時是鄉長就被誣為主謀。葉忠入也表示,清就是清,沒有就是沒有,也將上訴。

望安售地弊案事件簿

2011/03
澎湖縣議員葉明縣胞弟葉忠入,當選望安鄉長,兄弟謀議將望安鄉公所受捐土地賤賣圖利
2012/03
望安鄉財產審議委員會,通過1026筆土地標售案
2012/05
望安鄉公所公告辦理土地標售案,為業者量身訂作投標條件,經內政部告知違法仍進行,由藍重豐得標
2012/07
望安鄉公所移轉首批48筆土地給藍男,圖利藍6億餘元
資料來源: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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