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百姓要跟銀行借個有幾百萬、千萬,難如登天。不只要有擔保品,還要找連帶保證人好幾個。立可白財長張盛和卻白白地把錢借大陸企業,還被倒了50億!「真是有此官員,何需敵人?」去(103)年10月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在聽到財政部長張盛和坦承,倒了我國銀行共50億的中國旭光及中國索力竟然無提供任何擔保品時,氣地痛批張盛和:我國公股銀行貸給中國企業共559億,光旭光跟索力倒債的金額就佔10分之1,「是嚇死人的高啊!」還有,連勝文代言的金衛TDR於2011年在台發行,並向我國銀行聯貸30億,也無提供擔保品。這是甚麼道理?充分印證了柯P評論官僚的名言:「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是有關係!」
灑錢不張眼、砍人不眨眼?!張盛和無端讓國庫大失血,又該如何彌補?台灣人很可憐,長期被稽徵機關當作賊?而且不是從輔導角度,而是以處罰為原則,甚至處罰很重。自由開講論壇中《請問張盛和部長要我們百姓如何有感?》指出台灣最不合理的是,對百姓亂徵稅,剝奪人民財產,人民收到國稅局一張烏龍稅單,為還清白走行政救濟,進行訴願得先向訴願會繳一半的錢,例如一張烏龍稅單1000萬得繳500萬,萬一繳不出來就會被強制執行、查封財產、拍賣財產,還不夠的話,就會被限制出境,再不繳就被管收。加上我國憲法之外,光稅務解釋令函就有七、八千條,30年前發布的解釋令函,現在還有1,300多條還在使用,即便法官或稅務員都難懂,何況是百姓?這是全世界最不合理的稅制,台灣還講什麼民主、自由、法治與人權的國家?
更令百姓氣憤難平的是財政部國稅局課稅時卻經常使用「解釋令函」課稅,國稅局要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說要課稅就要課稅,人民奈何!台灣稅災嚴重,稅務爭訟事件哀鴻遍野的原因就在此,根據法務部統計,103年行政執行署新增待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約477萬件,以當年台灣有2,343萬人、838萬戶來看,平均每4.5人或1.75戶就有欠稅欠費問題!而司法院統計最近8年來稅捐爭訟為行政法院30項分類案件的第一名!
「有事嗎?」國稅局最不怕的就是「民告官」!今年3月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質詢時指出,根據統計,人民的勝訴率卻僅有6.11%,且因法官不懂稅法,常抄稅務機關的答辯狀當作判決,遭譏諷為「敗訴法院」。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陳清秀也指出,行政法院的法官並未受過財務會計訓練,加上稅法的相關規定又過於抽象,以致法庭上經常上演「以吏為師」戲碼。說穿了,行政法官見到財政部長張盛和,搞不好都得尊稱一句「老師」!
「賦稅比白色恐怖更恐怖!」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稅制稅法不公義的現況,白色恐怖時代至少還有經過法院,稅法沒有經過法院就可以限制出境,違反憲法與兩公約。陳志龍談到台灣稅法權力過度集中,財政部相當於過去的警總,租稅立法、行政、司法全部都集中在財政部。難怪財政部長張盛和根本有恃無恐,因為台灣稅制稅法都是「他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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