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工業原料口感Q 最重2年10月
【辛啟松╱台南報導】二○一三年爆發的毒澱粉風暴,昨一審宣判。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涉案的七家製造商及經銷商,共九名負責人及幹部,為求增進澱粉口感,竟使用工業用的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長期大量販賣,影響大眾健康,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九人兩年十個月到六個月不等徒刑。
恐造成腎臟受損
國內外迄今沒有人類長期使用順丁烯二酸致死或殘障的個案,但法官採信南檢提出的學術依據,認定「順丁烯二酸對人體的毒性或危害程度,雖不像塑化劑等物質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程度較添加其他毒性物質情節為輕,但把工業用的原料加入食品就是違法」,再加上被告否認犯行,才會判處有罪。
一審判決書指出,徐東銘、劉明清等業者明知順丁烯二酸屬化學工業原料,主要作為聚酯樹脂、醇酸塗覆樹脂、殺蟲劑等工業用途,為讓下游食品業者增加產品Q彈口感,竟將順丁烯二酸添加在澱粉、地瓜粉中。
判決書說,二○一三年五月,黑心澱粉查緝行動展開,徐東銘、王水木被查獲開罰,但他們無視法律與消費者健康,竟藏匿未銷毀的化製澱粉,同年底再冒用其他澱粉廠包裝,對下游業者謊稱是合格安全的澱粉,隔年二月再度遭檢警查獲。
台南地院發言人郭貞秀說,澱粉加入順丁烯二酸,只要超過容許標準,就可能造成腎臟等器官受損,客觀上已造成危害人體健康,法官審酌業者的犯罪時間、數量才做出有罪判決。
難證明造成傷害
律師許世烜說,近年來食安事件層出不窮,法官雖認為不肖業者應受制裁,但因多數黑心食品並沒有直接的被害者,也就是不見得有科學鑑定證明黑心食品造成人體傷害或致死,導致法官不易對不肖業者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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