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蔡啟文槓上法務部長羅瑩雪(見圖),針對人事圈選提出假處分,17日開庭時,蔡與法務部激烈交鋒。(資料照,余志偉攝)
文/華智豪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下午開庭審理法務部人事圈選假處分案,聲請人檢察官蔡啟文強調,檢審會提供1.5倍提名名單給法務部長圈選已違反《法官法》;法務部代表則表示,部長圈選後會送回檢審會,以多數決方式二度審議,再由部長核定公告,並無不法,若有疑義應修法解決。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今年當選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 士檢於6月25日以票選方式,決定調升二審檢察官與主任檢察官的排序名單,預定向檢審會提出,再由檢審會派出同缺額調升名單由法務部長羅瑩雪核可。然而檢審會根據《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決議在7月24日提出擬派職缺1.5倍名單人選交由部長圈選。
蔡啟文質疑法務部長羅瑩雪藉由升遷名單的「圈選權」,壟斷檢察官升遷,難保不會藉此干預個案,一怒之下於13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告法務部人事圈選權違反《法官法》;蔡啟文並擔心人事命令調動後,即使勝訴也無法使人事恢復原狀,因此向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法務部長停止審議、圈選名單等行為。
若法院裁准假處分,蔡啟文表示,各地檢署可採預留缺方式,就不會影響54期本屆結業檢察官分發,對欲平調的檢察官,僅造成作業複雜而已;今天就假處分部分向法官陳述,預計下周二提起本案訴訟「確認爭議事項的法律關係」,若未來敗訴,將提起大法官釋憲。
蔡啟文還在庭上表示,很多檢察官當上檢審委員的那一刻起,就會接到所屬地檢署檢察長的指示,「指示屬意(升遷)人選為何人,我可以當人證」。不過庭訊結束蔡啟文受訪時,不願進一步說明究竟是哪些檢察長指示屬意人選。
代表法務部出庭的檢察司調部事檢察官劉仕國、法制司調部辦事檢察官宋文宏、人事處行政科長陳貴玲,庭訊前未發一語,直接攜帶11頁答辯狀進入法庭。
法務部代表在庭上指出,部長圈選的人是檢審會提名人選,並不能圈選提名以外的人,且圈選後會交由檢審委員以多數決方式二度審議,再由部長核定公告,這樣的審議規定並無不合法,蔡啟文的想法應是個人臆測以及法律獨特見解。
本案經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後等候核辦,將於後續做出裁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撰文表示,我國向來認為檢察權兼具行政與司法的權力屬性。也因此,法務部長所代表的「行政權力」,某程度就「應該」被抵制與抗衡,後續只是程度、範圍、方式如何的問題。在這個問題意識的脈絡下,才更能了解日前改革派檢察官與法務部爭議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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