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盛和(圖)晚間表示,贈與稅是全球課稅,只要是台灣人,不管在那一國贈與,都應申報。如果贈與時間點發生在7年核課期間內,仍要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課稅。(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4日電)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今晚聲明,女兒翁郁琇是用父母贈與資金認購浩鼎股票。外界質疑是否逃漏贈與稅?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父母贈與須依法課徵贈與稅,國稅局有權查核。
身陷浩鼎風暴的翁啟惠今晚以聲明稿方式向社會大眾道歉,並解釋女兒翁郁琇是心痛阿姨(翁啟惠夫人胞姐)因乳癌去世,才以父母贈與所得與積蓄,認購浩鼎股票。
翁啟惠表示,翁郁琇認購浩鼎股票的資金來源是由他與妻子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的「父母贈與」,包括股票(含Optimer Pharmaceuticals與其他公司)及現金。但這也引發外界質疑翁啟惠是否逃漏贈與稅。
張盛和晚間表示,贈與稅是全球課稅,只要是台灣人,不管在那一國贈與,都應申報。如果贈與時間點發生在7年核課期間內,仍要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課稅。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晚間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未申報贈與稅,且贈與時點仍在7年核課期間內,國稅局可要求納稅義務人補稅並處罰。若有申報但申報錯誤,則在5年核課期間內,國稅局可要求納稅義務人補稅。
王玠琛表示,針對翁啟惠是否有申報贈與稅,目前仍在了解中,在未掌握實際情況前,翁啟惠是否有逃漏贈與稅的事實,國稅局不予評論。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324502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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