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食品廠排廢水 前員工窩裡反獲300萬
2016-06-22
高市水污獎勵金 史上最高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府今年四月根據檢舉,查獲一家食品工廠私設暗管,偷排廢水到後勁溪,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昨依法裁處五百多萬元,並勒令停工。已離職的檢舉員工依高市水污法窩裡反條款,可獲得三百多萬元檢舉獎金,相當於該名員工十二年的薪水,也是環保史上最高的水污獎勵金。
高市去年底公告實施「高雄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增設「窩裡反條款」,納入離職及現任員工檢舉,經環保局查證屬實,最高可獲得六成獎勵金;一般民眾檢舉則可獲得兩成獎勵金。
鐵皮遮水管 三更半夜偷排
市府今年四月接獲檢舉,查獲一家食品工廠私設暗管,偷排廢水到水溝,沒想到業者不知檢討,隔天改以抽水馬達將廢水直接抽到水溝,廢水均流到後勁溪,造成環境污染,認定違規情節重大。
更可惡的是,業者為躲避查緝,以鐵皮遮蔽水管,趁深夜及凌晨之際,附近工廠均下班,趁機偷排到水溝,四周水溝不但加蓋,還以防治登革熱加網,外觀難以發現偷排。
此外,業者有污水處理設備,卻為了節省每年百萬元的電費及處理費,將兩個製程產生的廢水,包括麵粉攪拌後的粉漿水及煮食麵團的澱粉水,一起排入水溝,每天偷排一百多噸廢水。經檢測,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均不合格。
有污水處理設備 省錢沒用
據了解,這名離職員工具有專業的環保素養和判斷力,基於良心向老闆反映,卻遲遲未獲得改善,才會向市府檢舉,希望企業負起該有的社會責任。他表示原先並不知有檢舉獎金,事後獲知有三百多萬獎金,又驚又喜。
環保署為獎勵民眾愛護環境舉發污染源,訂有獎勵要點,獎勵金從一萬至一百萬元,曾核發高市最高檢舉獎勵金為廿萬元。此案是高雄市府自行發出第一件水污法的獎勵金。違法業者應於一年內繳清罰款,市府收到罰款後,就會核發三百多萬元檢舉獎勵金給該名離職員工。
新北市、桃園市也都制訂了水污窩裡反條款,員工提出檢舉,可領取一半的檢舉獎金,最高可達一千萬元,但尚無人獲得。
本篇出自: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0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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