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挺房屋稅「不能廢」

2016年08月12日

建議逐年調整 自用宅稅率應更優惠
爭議十足
【陳世峰、詹宜軒╱台北報導】房屋稅話題延燒,面對房地產業者及部分政客砲轟,昨有多位學者挺身而出,分別從地政、財政、法律及經濟等面向提出理由,支持目前政府調整房屋稅方向。學者呼籲,「爭議是可以解決的,政府不能因有爭議而改變正確的政策方向。」

 

昨日由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主辦,邀請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曾巨威、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林祖嘉、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共同舉辦記者會。張金鶚開場先回擊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的「果樹理論」,即只能課收益型房屋的稅,自住戶不應該課稅。張金鶚直指:「這是有點似是而非的講法。」
張金鶚以今年5月北市房屋稅收結果為例,自住戶高達72萬戶,佔了9成,平均每戶稅金不到5000元,非自住戶平均約2萬元,他直言:「這樣要說會影響台北市上千萬的房子,樹皮會被扒掉,顯然說不通。」
郭明政則批陳冲所謂課徵房屋稅「違法違憲說」,他指依大法官369號釋憲,認定房屋稅為財產稅一種,若認定房屋稅違憲,將全盤否定財產稅存在必要。


呼籲與地價稅合一

曾巨威更分析,我國政府租稅收入與GDP比重僅12.8%,舉世少見,而房屋加地價稅稅收更僅佔GDP比率0.88%,為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平均1.8%的一半,顯然偏低,可見我國房屋、地價稅率有調整必要。
他坦言,改革過程必定會有不完美,但不能因此停下腳步甚至要求廢除,「政府還是要往前走,盡力溝通、務實的解決問題。」
學者建議,房屋稅調整應該從3年調1次改為逐年調整,並擴大自用住宅及非自用住宅稅率差異,目前自用住宅適用1.2%稅率,非自用最低1.5%至最高1.6%,應對自用住宅更優惠;並建議政府房屋稅與地價稅應朝合一課稅調整,並依實價基礎課稅。

 

業者批計稅不合理

學者的建議,業者則不領情。不動產開發商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產業界提出2點質疑:一是不斷調高的房屋構造單價,乘上路段率後,超過房屋本身實際造價,是不合理的計稅方式。二是路段率的訂定方式、依循標準,地方政府並未開誠布公的說清楚。
于俊明表示,沒有訂出上限、重複計算地價,毫無道理。他直指:「這已不是多繳5千還是1萬元稅額的事,而事關都更、商業投資、民生安定種種。」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暴衝式的稅賦,尤其在房屋標準造價的調高,以一刀切的形式,讓近2~3年的購屋者去負擔,非明智之舉。


學者對房屋稅調整建言

項目 / 內容
★政策目標
1.健全地方公共建設及財政自主
2.公平合理分擔房屋稅
3.健全房市制度,避免屯房炒作
★調整方向
短期:地方政府合理調整新建、舊有房屋折舊率
中期:自用更優惠、並提高非自用稅率;房屋稅從3年調整1次改為逐年調整
長期:房屋稅、地價稅合一課徵財產稅,並以實價登錄為基礎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本篇出自: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60812/37344714/news/%E5%AD%B8%E8%80%85%E6%8C%BA%E6%88%BF%E5%B1%8B%E7%A8%85%E3%80%8C%E4%B8%8D%E8%83%BD%E5%BB%A2%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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