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廷/金融業近日兆豐洗錢風波,讓甫上任不久的徐光曦飽受爭議,外界認為兆豐出事時他擔任總經理,如今他擔任董事長處理相關事件實為不妥,沒有利益迴避,要求他下台。而徐光曦儘管在林全力挺之下,還是承受不住輿論壓力而自動請辭。然而若說因為徐光曦是事件相關人士而必須下台,那麼同樣也在兆豐出事時擔任財政次長的許虞哲,是否也應該辭去財政部長以自清?尤其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近日對兆豐一案表示,財政部不可能完全不知情,並且應該知道整個過程。因為美方既然派人來糾正,必然要董事長、總經理、各董事都認錯,並承諾短期內會改善。而財政部在兆豐中又有六名董事,這些董事有可能敢不通報財政部嗎?既是如此,這表示不只時任財政部長的張盛和知情,許虞哲當時也應該知道。就算兆豐那些董事真的都膽大包天,敢欺上瞞下,致使張盛和與許虞哲真的不知情,,他們兩人同樣都有督導不周,甚至瀆職的責任。既是如此,讓這樣無能的人繼續留在財政部長的位子上真的適宜嗎?我們又如何知道,在許虞哲任內,類似的事情不會再發生?尤其讓許虞哲當財政部長,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是要財政部如何徹查事件相關責任?既然徐光曦自己都坦言無法取得國人信任,甚至連累長官,因此決定請辭,那麼許虞哲部長能否像徐光曦一樣有自知之明,展現風骨早早請辭,還是要繼續戀棧官位,非要等到輿論沸騰才不得已下台?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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