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下周將召開秘密會議,要求金管會公布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174筆可疑匯款,追查到底誰在洗錢。但法界人士憂心,台美及台巴之間有簽署合作備忘錄(MOU)及保密協定,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公布匯款、開戶等客戶資料。立委強行要求公布,恐觸怒美、巴兩國。
立法院財委會上午質詢主題鎖定兆豐涉及洗錢案,立委盧秀燕提案表示,美國紐約州金融署(NYDFS)金檢發現2012年至2014年間,紐約分行有174筆匯往巴拿馬箇朗分行已關閉帳戶,而被退回,這些可疑匯款有洗錢及逃漏稅之疑慮。
盧秀燕表示,這些匯款為我國銀行客戶,屬於我國法令管轄範圍,不涉及與外國政府保密協定,為釐清到底誰在洗錢,要求金管會及財政部公布這174筆匯款紀錄及客戶名單,供社會大眾了解。
擔任本會期財委會召委的立委賴士葆表示,下周將安排秘密會議,請金管會公布174筆可疑匯款紀錄給立委知道。
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表示,金管會檢查人員已將兆豐紐約分行及巴拿馬分行的資料帶回,但受限於台灣與美國、巴拿馬有簽署MOU及保密協定,這些資料只能供金融監理之用,不得公布給第三人知道,包括司法單位。但秘密會議是閉門提供資料給立委,立委可以看,但不能公開。
丁克華透露,這174筆匯款的書面資料,上面可以看出最終受益人,且我國司法單位「有透過一些方式」拿到這些資料,但問題是「巴拿馬分行不太能接受」。被問及是否會觸怒美方?丁克華尷尬地說:「這就不要問了」。
立委黃國昌批評,2010年至2012年期間,兆豐銀巴拿馬分行已被巴拿馬金融監理機關裁罰過,主因是違反洗錢防制規定,當時為何金管會未對兆豐銀究責,也未裁罰?丁克華說,金管會當時未裁罰,乃因巴拿馬分行已被罰了2萬美元。
黃國昌表示,兆豐銀紐約分行被NYDFS裁罰1.8億美元,為何金管會又對兆豐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金管會為何有兩種不同處置方式?且金管會調查僅針對2015年至2016年,他質疑金管會是「自我閹割」式的鋸箭調查。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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