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政績表 羞羞臉
2017年01月04日
通常民眾對政府所謂「政績」的認知,是指一項政策產生了正面的效果,或正在產生效果;而效果的認定一半來自該政策自己訂定的目標是否達成;另一半是民眾根據常識或感受對該政策做出的反應。例如40、50年前政府制定扶植半導體企業的政策,如今成為台灣經貿的一大主軸,人人感同身受,就可以說那是當時政府的政績。
許多政策禍福難料
換言之,政績需要結果論來支持。蔡總統與林院長就任才230天,許多政策還沒看到結果,禍福難料,怎麼政績表就出來了?
昨天《聯合晚報》頭版報導行政院整理出192項英全政府通過的重大法案及政策等,其中列為重點項目的,包括黨產委員會正式運作、撤告太陽花學運126人、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推動長照10年計劃、成立經貿談判辦公室、新南向政策、亞洲矽谷等,都列為政績。
此前網路上流傳蔡政府的83項政績,雖不太「謙卑、謙卑、再謙卑」,但比起政院的192項政績顯然含蓄低調很多。這種競相比政績的風氣很壞,蔡當局要趕快禁止,以免貽笑方家。
政策不等於政績、法案不等於政績、願景也不等於政績。否則任何領導人只要把心願、構想、計劃、美夢盡量列表,轉眼間就變成政績,天下有這樣美好的事嗎?難怪會被媒體譏諷說:「英全政府上任才229天,扣除68天假日,實際上班僅僅161天,竟然盤整出192項重大法案及政策,可說是一天超過一政績。」這麼高效率的政府古今罕見。
況且192項「政績」或政策有許多頗具爭議性,像是一例一休等。新政府當然應該向民眾列出要做的、已做的和正在做的事,但不能以自吹自擂的方式當政績來宣揚,因為那些還不能算是政績。還有一些是政府本分內應該做的,如7天內破獲一銀盜領案、調高基本工資案等。這些若也算是政績,政績也太容易了、太不值錢啦。
別再自我感覺良好
我們不想再看到自戀型領導人的自我感覺良好,一個8年的馬先生,經常宣傳自己的政績,可是全民無感,大家都覺得夠了;現在又來了自我感覺良好的馬族領導人二世,民無所措手足啊。
政績好要別人來講,自己講就大大走味了。
本篇出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104/37508365/
(本篇著作及新聞,若有侵犯您的權益,請留言或通知我們會立即刪除,感謝。)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