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圖左)台灣各界訴求拒絕國家暴力,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在12/19舉行「ㄧ二一九人權紀念日」光之塔立碑儀式,專家、學者高達23個團體共同見證民主歷程演進。

據行政執行署統計104年有653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以當年家戶總數約847萬戶計算,平均每四戶就有三戶有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的問題。顯見纏訟20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並非個案,而是眾多冤錯假案的縮影,這是一件起源於85年底以宗教掃黑為名的政治整肅,由檢調單位及國稅局聯袂製造的假案,法界學者稱之為稅法上的228。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無視發動偵辦前20天,高雄地檢署及新竹地檢署因黑函才相繼傳訊,查無不法,並將案件簽結。其竟憑相同不實檢舉,未經傳訊查證,即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直接發動數百名檢警調人員荷槍實彈,違法大肆搜索全省太極門及部分弟子住所共19處,並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在偵查期間持續向媒體公開不實辦案內容,造成400多篇連載式的不實報導及12家電視台70次以上的播報,導致現今仍有少部分媒體及民眾殘留錯誤訊息,造成太極門持續性的傷害。

違法搜索之後,緊接著侯寬仁又押人逼供,違法羈押掌門人夫婦及二位太極門弟子,接著又違法凍結所有資產,未留分文,完全不顧當事人的基本生存,最後還匿飾有利當事人之證據,並以無中生有的養小鬼起訴,徹底汙名化及陷害太極門師徒。且嗣後監察院主動調查時,其更自承於全案起訴之後,未經其主管同意即發函命令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封館、斷水斷電。

除了僭越職權,對太極門進行抄家滅門的迫害,侯寬仁更聯手國稅局以重稅、重罰為殺手鐧,企圖讓太極門徹底瓦解。

侯寬仁發動偵查111天之後,眼見詐欺難以成立,竟傳訊未曾對太極門實質調查、亦未到過太極門的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指太極門為補習班,並以其不實證詞,做為違反稅捐稽徵法及逃漏稅之唯一證據,提起公訴。且矛盾的將同一筆金額一面認為詐欺所得,請求法院依法沒收;一面又認為是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移送國稅局強徵課稅。然補習班最高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已經三度以函文及於立法院公開表示太極門並非補習班。

本案唯一爭點就是太極門弟子給付掌門人(師父)之敬師禮是否為贈與性質?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已經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且認定敬師禮是贈與,弟子之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而太極門師徒亦皆獲國家冤獄賠償,監察院更三度調查認定本案為重大人權冤案,而列為「第三屆人權保障工作彙整報告」中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調查結果詳列侯寬仁於偵辦太極門案犯有八項重大違法,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更不能作為課稅依據。而稅捐機關於本案之稽徵則有未依職權釐清所得性質等七項重大違法。

20年來國稅局一再藐視司法判決及監察院調查,縱使財政部訴願會及行政法院已撤銷違法課稅處分高達17次,仍一直用遭三審判決不採,且不符證據法則的不實起訴書來違法課稅;因為行政院跨部會決議之要求,國稅局曾依職權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結果全部證據也都顯示敬師禮是贈與,然國稅局不但未依法撤銷違法稅單,竟違法將敬師禮劃分一半是贈與、一半是學費,欺騙當事人、財政部和行政法院,且持續將掌門人夫婦超出稅額之資產違法禁止處分,甚至在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解除資產凍結之時,立即強迫當事人設定抵押擔保,更以塗改公文之手段,違法拍賣,強奪民產。

尤有甚者,在贈與事證非常明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於104年再度判決撤銷違法稅單之後,國稅局竟還違法以電話突襲調查,企圖製造不利事證,陷害太極門師徒,甚至在超額查封、稅捐執行無虞的狀況下,又極盡惡意、羞辱的查封太極門的門徽、專利及歌曲等,逼迫太極門師徒就範!如此擄人勒索、殺雞取卵的「苛稅」手段,無異綁架整個國家體制與民主法治,以公權力為刀殂、人民為魚肉!傷害國家、傷害人民,且嚴重浪費公帑及無數的社會成本,更嚴重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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