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陳正達是身為檢察官卻包庇走私的第一人,已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現轉任律師。
非任律師時犯案 公會將推動修法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施秉慧律師指出,陳擔任檢察官時期犯案,而非任職律師時期,無法取消他的律師資格,律師公會為避免類似毒瘤再毒害司法,將推動修改律師法。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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