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防辦主任蔡碧仲。記者王聖藜/攝影
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說,法務部後續將訂「防制名單」,列管規範對象凡現、卸任首長、立委等政務官及官員本人及關係密切、同一地址居住的親信、密友都算。針對外界質疑洗錢防制辦公室任務性編組是「黑機關」,洗防辦公室主任蔡碧仲指出,兆豐案未依規定通報洗錢防制遭受的裁罰金,「比賠掉政府一個部會還要多」,洗防辦公室雖是3年期任務編組,但可發揮的作用超值,不應汙名化政府推動洗錢防制的美意。
蔡碧仲說,洗錢防制法1996年通過立法,「這麼多年有搞出甚麼名堂?」他認為,洗錢防制牽涉面向太廣,包括法制面、金融面、非金融面和執行面,19名成員涵蓋相關領域,包括集保公司、證券業,連華南銀行、彰化銀行有專人參與。
蔡說,國際洗錢防制組織將台灣列入一般追蹤名單、加強追蹤名單,視台灣為不合作國家,如此犧牲的是台灣企業或商人在國際間被歧視,與台灣有關的金流秩序也被質疑;鄰近國家如星加坡、馬來西亞和南韓,都有洗錢防制專責單位,台灣付之闕如,一直跟不上世界潮流。
蔡表示,成立洗防辦公室目的,是要通過2018年的「AGP」(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雖然辦公室是任務性編組,但洗錢防制工作分散在各個機關,需有專責單位才能多面向統籌,「否則連召集開會都要費事協調」,沒有工作效率。
蔡碧仲指出,台灣今年底馬上就要對洗錢防制進程提出國家級的報告,明年底,更要接受國際組織的限地評鑑,要向國際宣告台灣如何落實政策,如何推動法律,成立洗錢防制辦公室對未來台灣的經貿發展,「有絕對助益。」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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