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在同婚憲法法庭上語出驚人說出「考妣論」,挨譏「妣考邱(音似皮卡丘)」、「千年部長」。邱太三昨事後受訪指出,法務部不反對同婚,他只是提出同婚可能造成的衝擊,否則未來遇到各種價值觀衝突時,法務部還是得收爛攤子,邱並改寫電影台詞,稱「用清朝的劍去砍明朝的官」,強調《民法》不違憲。
「當部長較保守」
邱太三昨離開憲法法庭後,直奔法務部和媒體座談,解釋《民法》並未明文禁止同婚,但法律在1930年制定,而同婚議題直到約1970年才在各國發酵,若因此回溯指《民法》違憲,如同「用清朝的劍去砍明朝的官。」
邱太三承認,因擔任法務部長要承擔責任,所以比較保守,「假設我不是部長,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任何的方案我都支持,因為這不是我要去承擔的,是社會要去承擔的」。邱太三昨表示,先採《同性伴侶法》,讓外界理解同志的生活型態,是比較「smooth(平穩的)」的推動方式。
不過邱重申:「法務部支持所有同志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對於「考妣論」挨批,他只是當「烏鴉嘴」,用自身經驗來提醒各界,注意社會是否已準備好面對同性婚可能影響倫理秩序的衝擊和配套措施。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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