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檢舉制度,最高檢舉人能領到480萬的獎金,但有民眾反映,向國稅局檢舉親戚逃漏遺產稅,最後卻因為金額過大又有偽造事實,改成刑事案件,480萬的獎金不翼而飛,甚至原本是該受保護的檢舉人身分,也因為要上法庭當證人,反倒身分曝光,對簿公堂。

檢舉人江驊恩:「這裡的資料喔,大約就只有5分之1。」

這厚厚一疊,還有地上擺滿的資料,以及大大小小訴狀,全是江先生6年多來的心血,為了檢舉親戚逃遺產稅,而親戚還曾是板橋的市民代表,江先生甚至一天曾經跑4個單位,只因為國稅局,第一時間不受理檢舉。

檢舉人江驊恩:「因為國稅局認為說,當我去檢舉的時候,已經超過了5年跟7年的檢舉時間。」

好不容易板橋地方法院受理,國稅局也把稅收了回來,照理說,對方欠3200萬遺產稅,檢舉人最高能拿到480萬,由於金額過大又牽扯到偽造,從原來檢舉適用的行政法,改成刑事案件,依照台灣法律一事不二罰,480萬檢舉獎金瞬間歸零,甚至到了後來,祕密的檢舉人身分被迫曝光。

檢舉人江驊恩:「國稅局依法有保護,對檢舉人的個人資料年籍資料,是有依法做保護這點無庸置疑,可是到刑事的時候,依法是不受保護的。」

的確訴狀中提到,未能幫檢舉人身份資料保密,因此身分曝光,等於說江先生從應該被保密的檢舉人改成證人,和被告的親戚對簿公堂,讓他覺得沒有受到法律保護。

律師徐志明:「(可能)檢舉人曾經到法院或地檢署,去具體的告發因為他是告發人,所以法院或地檢署,才會去傳他當證人。」

尤其遺產稅贈與稅,通常檢舉都是自家人,都不希望破壞關係暴露身分,但有時類似這樣走到刑事案件,就讓檢舉人因此曝光,雖然國稅局把稅追了回來,但對檢舉人來說,恐怕賠了家庭關係之外,該領的獎金額度也飛了。

本文轉載自:TVBS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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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徐志明:「(可能)檢舉人曾經到法院或地檢署,去具體的告發因為他是告發人,所以法院或地檢署,才會去傳他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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