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新北市前市長朱立倫副手的許志堅,因向建設公司收賄逾615萬,今(7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判他10年定讞。(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校史館網站)
曾是新北市前市長朱立倫副手的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貪汙案,利用安排兒子、哥哥至建商公司坐領乾薪及嫁女兒收黃金及名錶等方式,向建設公司收賄逾615萬元,部分賄款還交給父親當孝親費,最高法院認定許志堅貪汙罪證明確,今(7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判他10年定讞,許志堅2016年已獲300萬元交保停押,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本案是由廉政署查出,許志堅在新北市副市長任內,許志堅自2010年12月25日至2014年6月29日退休止,任職新北市政府副市長,負責主持都更政務,周麗惠為弘盛開發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許士耘及許志遠則分別是許志堅的長子及兄長,廉政署查出許志堅替都更案護航,並利用親人收賄。
全案是2008年間,寶興開發公司辦理新店廣明段都更案一直未獲准,寶興公司股東郭兆祥找上周麗惠向許志堅求助,許志堅2011年4月間,主動開口向周麗惠索賄,要求每月支付11萬元,為期5年,周麗惠即安排許志堅的兒子許士耘、哥哥許志遠到公司領乾薪每月各4萬元,2人共各自領了197萬餘元,並另付許志堅3萬元,許志堅則將這3萬元交給父親許昭英當孝親費用。
後來周麗惠即利用與許志堅聚餐機會,請託許志堅協助都更案,許志堅同意後,周麗惠2011年12月9日,以贈送生日禮物為名,送許志堅價值21萬6,750元之蕭邦錶1只。許志堅2013年7月31日,批示核可都更案計畫,並自同年8月9日起發布實施。
新聞來源:鏡週刊
陳菊「愛將」貪汙罪定讞遭通緝 逍遙法外4年抓不到人
現任總統府秘書長、前高雄市長陳菊親信趙嘉寶,被依貪污等罪遭重判9年6月定讞,但至今逍遙法外。(趙嘉寶臉書)(吸菸有害健康)
曾任總統府祕書長陳菊的「機要秘書」趙嘉寶在擔任新聞處處長室機要秘書和世運基金會執行長期間,因涉嫌在世運招標上收受廠商賄賂,2014年法院以貪汙等罪嫌判處11年徒刑定讞。不過據《蘋果日報》報導指出,趙並未依法入監,更有讀者爆料,上月底驚見高與綠營某立委助理聚餐,質疑是否有政府關係才免入獄服刑?
高雄市地檢署表示,2014年趙嘉寶因世運招標案被法院以貪汙等罪嫌判刑11年徒刑定讞,檢方在收到判決後已立即對趙發出通知,不過趙卻未到案;因此於隔年發布通緝,目前尚在通緝中。
趙家寶的臉書則一直到今日中午十二時許、蘋果日報新聞曝光後才關閉。
趙嘉寶要求台灣電通公司承辦人交付賄款,收取180萬元現金
判決指出,趙嘉寶曾於2009年6月期間,任職新聞處處長室機要秘書,新聞處當時負責「國際行銷案」、「國內廣告案」並皆由台灣電通公司得標,趙雖不為承辦人,但召開標案執行合約事項討論會議趙均列席,擁有實質影響力;同月,趙以新聞處要舉辦活動為由,並以承攬廠商贊助活動費用等發言,要求台灣電通公司承辦人交付賄款,並收取180萬元現金。
高雄地檢署經查證後,以貪汙罪嫌將趙嘉寶起訴,2011年一審重判19年徒刑,趙不滿上訴,更一審改判9年6個月有期徒刑;2014年地檢署以合併4罪嫌判刑11年定讞,但趙未到案,至今仍在通緝中。
趙嘉寶是民國58年生,陳菊擔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時,趙嘉寶是局長室機要秘書;陳菊任勞委會主委時,趙從美國匹茲堡大學修碩士返台,在勞保局擔任總經理秘書;陳菊當選市長,趙嘉寶就回到市長室當機要。趙嘉寶父親的趙連出曾任教育局督學、高雄市瑞祥高中第一任校長,退休後曾參選過高雄市長、立委。
新聞來源: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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