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8
〔記者周思宇、楊雅民、李容萍、林近/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蘇震清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統一生機違規以非食用稅則編號「1518」名義進口食用油,二○○九至二○一○年間申請進口總計十八次,經查僅要求補稅六千餘元,但南僑化工進口卅批卻遭重罰三千萬元,痛批政府對統一放水,籲政府重罰。
南僑重罰3千萬 立委質疑標準不一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周順然回應表示,統一申報的稅則編號「1518」確實為非食用油,錯誤明顯,「1518」非食用稅率僅六%,食用油稅率則為九%,關務署在二○一一年查獲並要求補稅六千元。
蘇震清質疑,統一生機進口「義大利有機冷壓高燃點葵花油」食用油,卻以非食用報關,情節與南僑化工相仿,為何政府寬待統一,只輕罰六千餘元?統一生機明顯有避稅嫌疑,要求主管機關徹查。
周順然解釋,因關務署人力有限,貨物通關不可能逐件審核,皆採「先放後核」,並在半年內抽核;此外,關務署只保存五年以內的文件資料,因此統一生機二○○九年是否有漏稅、錯報,無從查證。
衛福部食藥署北部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則說,南僑化工有卅批油品逃避查驗,依食管法一件一罰,共罰三千萬元;至於統一則是在二○○九、二○一○年,當時食管法罰則為三萬至十五萬元,允諾派員稽查、蒐集證據,若查證屬實,最重可罰兩百七十萬元。
馮潤蘭並說,所有食品都要依現行報關程序取得輸入許可才可進口,查到哪、辦到哪,即使是大廠商也絕不寬貸。
統一生機︰與南僑罰款是兩碼事
統一生機開發公司協理陳建浩表示,當時是「稅則號碼誤植」造成,事後已根據基隆關稅局提出的稅則號別改正,補稅六二○二元;他強調,統一生機與南僑化工的罰款是兩碼事,統一生機都是原裝進口、經過有機認證的食品級用油。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