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2014.11.06 翁嫆琄/台北報導
news_5__750440614  

大統混油案中,因罰金刑跟行政罰鍰衝突,造成最後只取較低的罰金刑,因此這次立院欲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修法,但目前尚無共識。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國內爆發黑心油事件,立法院也急欲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但因朝野、甚至法務部及司法院都有爭議,因此經過數次協商仍無共識。在這次的修法中,備受討論的即為該法中「一罪不兩罰」條款,法務部及司法院各有意見,因此,立法院長王金平已要求,希望下週一前兩個單位能整理出統合的版本,否則立院就要推自己的版本,盼能在21日前三讀通過。

由於大統混油案中,衛福部對大統開罰18.5億元罰鍰,但法院判決負責人高振利16年有期徒刑及3800萬罰金後,衛福部就以「一罪不兩罰」原則,撤銷了對大統的行政罰鍰,也引發民眾批評聲浪不斷。

由於《行政罰法》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以刑法處罰優先」,因此這次修法中,行政院版本主張刪掉刑法罰金處罰而取罰鍰,因罰鍰會比較快,不用等到判決定讞;同時,政院版也強調,可讓檢察官沒收黑心廠商的不法利得。

對此,司法院則有不同主張,他們擔憂,目前有10幾種罰金刑與行政罰鍰並行的狀況,若只在《食安法》取消罰金刑,恐怕會形成犯罪防治的缺口,甚至無法能沒收公司的犯罪工具、所得等。

對於雙方的爭議,國民黨團選擇支持政院版,認為採行政罰鍰為主的方式,就能重罰廠商;但民進黨團具法律背景的立委尤美女、吳秉叡則擔心,一旦刪除刑法處罰,那怎麼會有犯罪所得?吳秉叡也說,若修法讓法人除罪化,那現在偵辦中的食安案件,黑心廠商都會變免訴,全部停止偵辦。

至於黑心廠商不法利得的部分,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根據《行政罰法》第18條,一樣可以課不法利得,因此提案建議在《食安法》第44條條文中排除《行政罰法》第18條的規定,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精神,輔以新提出的第49條之2的修正動議,來解決「法人除罪法」的風險,這樣可避免直接撤除罰金刑,讓法院無法判定黑心廠商究竟有無「不法所得」。

由於經過多次協商仍無共識,立院也下最後通碟,要求法務部、司法院儘快找出共識,提出整合版本,否則立院將提出自己的版本,而相關單位今天下午也預定在法務部討論整合版本一事。

王金平說,希望下週一前就能有整合版本,否則若立院提出自己的版本,只要黨團表決通過的話,就算通過修法。王金平也期盼,最晚在21日前就能三讀通過《食安法》。

除了「一罪不兩罰」的部分,朝野黨團對於《食安法》將行政院食安會報入法的部分,由院長或副院長召集、幾個月開一次會等,都有不同意見,因此相關條文仍待協商。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的頭像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