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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阿河的眼淚白流。圖為去年12月阿河在苗栗摔車淚汪汪,中國電子報資料照>

作者舒子榕、盧金足╱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月24日 上午5:50

 

       立院昨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訂定兩年落日條款,未來收容動物除非患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等情況,不得任意宰殺;至於令全台灣揪心的河馬阿河之死,修正條文也將展演動物納管,不要讓阿河的眼淚白流。

      《動保法》新條文也規定飼主應為寵物絕育,除非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提繁殖管理說明,才可免於絕育。此外,為避免飼主割除寵物聲帶、耳朵、尾巴等,條文明定除絕育目的,不得對寵物施以非必要或不具醫療目的手術。

       修法也納管展演動物,規定經營展演動物業者,須向主管機關申領執照才能經營;現行展演業者須在新法施行日起一年內,申領執照;違法業者將面臨最高15萬元罰鍰。由於保育類二級動物河馬「阿河」,去年底在運送過程中跳車重傷,又未獲適當救治致死,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修法可防阿河悲劇再次發生。

       三讀條文並賦予獸醫師可使用人用藥品法源依據,同時將寵物食品入法,保護寵物生命安全。此外,還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導聾犬、肢體輔助犬等得以與導盲犬一視同仁,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

       由於未來收容流浪狗不得再「安樂死」,台中市農業局長王俊雄說,為因應「零安樂死」目標,未來捕捉到的流浪狗會全部結紮後,會放回原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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