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監劫獄案開鍘 正副典獄長記大過調職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26日晚間公布高雄監獄挾持案懲處名單,典獄長陳世志、副典獄長賴政榮各記一大過。圖:中央社

新頭殼newtalk2015.02.26 林序家/台北報導

高雄大寮監獄6囚挾持典獄長後自盡事件,凸顯獄政管理出現重大疏失,卻遲遲不見官員遭懲處,引發各界抨擊。法務部今(26)天公布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典獄長陳世志被記一大過,調矯正署組長;副典獄長賴政榮記一大過,調矯正署專門委員。 

高監劫獄事件落幕後,法務部所做的第一份的調查報告,認為陳世志處理此事「勇於任事」、「調度有方」,而後外界質疑為何6囚可以輕易奪槍?媒體更爆料陳世志帶槍走出檢查哨,遭人質疑教唆6囚自盡,甚至6人非自殺。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當時曾表示,一定會在3月4日前公布懲處名單,絕不護短。

陳明堂今晚召開記者會,宣布懲處結果,認定典獄長陳世志統御領導無方,未能掌握囚情釀成事故,將陳世志、賴政榮以及矯正署長吳憲璋等23人記過懲處。

陳明堂表示,事件發生後30分鐘,陳世志渾然不知監內發生重大事故,足見領導統御無方,指揮系統失能,未能掌握囚情,貽誤處置先機,釀成重大戒護事故,顯然不適任矯正機關首長職務,將陳世志記一大過,調整為矯正署組長。

副典獄長賴政榮錯估情勢,未能掌控狀況或妥適調派支援警力化解危機,導致械彈遭劫,衍生重大戒護事故,記一大過,調整成矯正署專門委員。

至於戒護科長王世倉未依規定向典獄長通報,也未迅速調配警力,制止破壞械彈室,導致受刑人取得武器,得以輕易挾持典獄長,不適任戒護科長職務,調整成明陽中學總務主任。

高雄監獄鄭立德等6名受刑人在2月11日挾持典獄長陳世志與戒護科長王世倉,歷經14小時對峙,6人飲彈自盡,2名人質先後平安獲釋,5名高雄監獄人員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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