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軒
行政法院有超過一半的案件屬於稅務爭訟,所以民要告官,就打行政訴訟,可憐人民勝訴率只有6.11%,即使人民勝訴但是行政法院最後結論還是以原處分機關未調查清楚,把案子發回原處分機關重為適法之決定,回到復查起點,把稅額改一改,重新開出稅單,若納稅人不服重核稅額、罰緩,覺得事實沒有釐清,就需再走一次訴願、訴訟,慢慢就煉成「萬年稅單」,像玩大富翁踩到退回原點,長期以來行政法院被詬病為「敗訴法院」,尤其是稅務訴訟,民眾勝訴率不到10%,行政法院法官養成教育缺乏稅法領域,不懂稅法,找國稅局人員「以吏為師」忘記了法院實際上應該站在人民與公部門對等的角度公允判決,喪失中立客觀立場。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副教授曾於立法院公聽會中表示,刑事循;立法委員楊瓊瓔也曾表示,政府只有一個,兩個法院判決結果不一樣,要人民相信哪一邊?

行政法院無法給稅務機關改革稅制的司法壓力,坐實了官官相護、駁回法院的稱號,難怪百姓遇到稽徵機關人員只有任人宰割的羔羊,就因為納稅人是因勝訴率過低及勝訴實益不大,寧可爭取協談、和解,用這種模式解決紛爭,現在稽徵機關不講事情的是非對錯,而是講一定要贏,贏了才能交代,連監察院長張博雅也批評,行政機關的法規與社會顯有脫鉤,引發諸多民怨,所以稅務稽徴機關權力太大,解釋權也太大,面對權力如此龐大稅務大怪獸,台灣還有賦稅人權可言嗎?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呼籲司法院大法官,要幫人民主持公道,宣告行政法院不自為判決是違憲的,早點還人民一個公道。筆者呼籲各上位者,好好靜下心來思考,你們也有下一代,拿出良心來,千萬不能為個人私利,而禍延子孫,公平稅賦改革,是現在急需要達成的目標。總統馬英九曾說:「最容易侵犯人權的就是政府」,都因為行政法官沒有勇氣及擔當做最終判決,造成稅災戶一再收到稅單,幾乎「換湯不換藥」,對人民來說反而行政法院是毒瘤,不如快刀斬亂麻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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