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貴的判決書!黃圓映違法吸金案二審宣判,判決書達2424頁,分3冊,共重5公斤,印製費加上郵資,花費總計超過359萬元。(記者楊政郡攝)
印製費+郵資 史上最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吸金近200億元,受害7300人,台中高分院昨將黃圓映判刑11年,併科罰金6千萬元;但判決書厚達2424頁,全部3冊,共重5公斤,還須寄給7300名被害人,印製費高達201萬元,郵資還得花158萬元,堪稱史上最貴判決書。
苗栗地院一審宣判時,當時的判決書就創下紀錄,全部厚達1600餘頁,分上、下兩冊裝訂,被害人8056人,當時印製費149萬元,郵資51萬元;沒想到二審判決,再刷新紀錄。
台中高分院官長魏維廷說,這筆開銷要從辦公費支付,令人心疼;若是附件能用光碟片代替,就可節省不少公帑。
判決書可否用光碟代替?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說,司法院依據「刑事審判紀錄業務注意事項」規定,判決須寄送正本,也須有法院的關防,所以須用紙本。但這個規定已施行數十年,是否考慮,只對主文部分以紙本蓋印,其餘附件均用電子檔案,如此就可省下許多紙漿,也符合時代需求,是可研究方向。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92年本案被告黃圓映接手靈修道場,以「修道存款」可獲得高額利息來吸金,100年3月17日被查獲,收受存款1萬5千多筆,被害人超過7000人,吸金總額近200億元,籌集的資金用來投資購買豪宅、國內與香港股票、外幣、基金、名車、黃金、雞血石等。
台中高分院出動20餘名刑事紀錄科人員協助整理7300份判決書。(記者楊政郡攝)
(全文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6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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