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投資人接獲財政部所屬各地國稅局102年的證所稅通知函,且要求在十日內辦理申報,引發市場譁然。市場傳出,查稅追繳令萬箭齊發,約逾15萬張。

在券商營業廳,散戶民怨衝天。多位投資人指出,追繳令是以雙掛號方式寄出,本周初接獲。要求補報的範圍不僅僅是買賣興櫃股票,有人只參與新股發行抽籤的也「中獎」,有投資人曾中籤二張,此次也接獲追繳令。

最令人股民不滿的是,以實際進出股市的資金部位來看,距達到課稅門檻很遠,不明白為何接獲追繳令。

股民指出,根據國稅局的證所稅通知函,文中明指因在102年出售股票,有牽涉證所稅相關事宜,要求投資人檢附買賣報告書、對帳單、收付款紀錄、證交稅繳款書或買賣契約書等憑證資料,在十日內辦理申報。國稅局函中未明列股票內容,需投資人自己舉證。

外傳追繳令高達10、20萬分,股民認為國稅局有「搶錢」之嫌。券商營業員也透露,有不少客戶接獲追稅函,綜合其共通點,只要賣出上市、上櫃、興櫃等股票超過100張以上的,統統在追繳範圍內。

協助客戶向券商申請102年度的股票進出資料,營業員指出,有客戶賣出的興櫃股票張數多在100張以下、甚至不到50張、30張,卻都在追繳範圍,而且這些客戶也幾乎未參與新股詢圈、甚至承銷抽籤,理論上,根本與證所稅課徵無關,為何也在追稅範圍,追繳的基礎令人費解。

多位投資人反映,市場實際的大戶、中實戶,不是已改由投資方式進出,更有辦法的已經化身為「外資」,再加上證所稅的大戶條款又延緩實施,反倒是最沒有能力的散戶,卻不斷有麻煩事,雖然為維護稅負的公平正義,追稅是應該的,但也不能擾民,「冤」是目前的心情寫照。

(全文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7238/774647-%E8%BF%BD%E7%B9%B3%E8%AD%89%E6%89%80%E7%A8%85-%E8%B2%A1%E9%83%A8%E5%A4%A7%E5%9F%B7%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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