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去年開始申報,財政部追稅追得亂七八糟,《蘋果日報》推出「你爆料我撥獎金捐款」活動,讀者周先生爆料指出,接到國稅局說要他要補繳證所稅,但自己並不在繳稅範圍,向基層的稅務人員詢問後,因第一線承辦人員對稅法不夠熟悉,告知他就是要繳稅,經過他持續向賦稅署反映後,確認不必繳稅,但讓他覺得很生氣。
周先生指出,經過向金管會與國稅局溝通後,確認他不必繳稅。經了解是券商給錯資料,害他被國稅局追稅。他抱怨溝通過程中,曾致電至士林的稅捐單位詢問,第一線承辦人員竟然不瞭解課稅的細節,給予錯誤資訊,告訴他就是要繳稅,就算1張也要繳。他覺得太離譜!雖然後來中階主管打電話向他致歉,但他覺得國稅局人員訓練不足,提供錯誤資訊向人民亂補稅,相信也有其他民眾遭到與他相同的待遇。
國稅局官員說,近日發輔導函給民眾,因為去年是第1年申報,很多人沒有報,因而提醒民眾沒報的人要補報,如果民眾沒有在補稅範圍,可以不用理會。如果需要補稅,10天內申報不會受罰。會加強對第一線承辦人員宣導,避免提供錯誤資訊給民眾。
證所稅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納稅義務人2013年度如有出售下列應核實課徵所得稅之股票,交易所得應按15%稅率分開計稅,辦理申報。
(一)當年度出售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
(二)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其數量合計在10萬股以上者。
(三)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即IPO股票),但排除以下:
1.屬2012年12月31日以前初次上市、上櫃之股票。
2.屬承銷取得各該初次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數量在1萬股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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