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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小姐出示公文指出,她被國稅局誤認為民宿負責人(紅框處)

旅客入住民宿一晚,事後竟遭公部門瞎指是違法民宿負責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為處理違法民宿,竟搞烏龍把曾入住的房客柯小姐當成是民宿負責人,發文要求辦理營業登記,事後還拒絕發更正函向她道歉,她氣得大罵「太誇張!」。對此,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稱是台中市觀光旅遊局資料有誤。但觀光旅遊局稱已註明清楚,不知為何國稅局搞烏龍。學者批評,公部門間聯繫出問題,須檢討。投訴組

 

台北柯小姐表示,六月二十六日和朋友一行共十人,從台北出發進行環島旅行,第一天入住台中一間民宿,隔天上午有台中市府人員上門稽查,請她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匯款證明協助稽查,雖不知道用意,仍配合提供資料,沒想到七月中竟接獲國稅局公文,指她被觀光旅遊局查獲為違法民宿負責人,要她收文七日內辦理營業登記。 

 

「未註明身分誤判」

 

「只是提供資料協助調查,竟變成民宿負責人。」柯小姐說,她向國稅局反映,國稅局卻要她填聲明書證明她不是負責人,不得已轉向觀光旅遊局詢問,被告知是國稅局發錯公文,觀旅局無法協助處理。她只好再向國稅局反映,要求發文更正,卻被拒絕,讓她怒火中燒。
對此,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表示,觀光旅遊局提供的稽查記錄表,僅登載柯小姐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未註明身分,導致誤判,因發給柯小姐公文,僅通知辦理營業登記,未有稅額損害產生,才會回覆無法更正,但事後經查證,並發現先前同仁處理有誤,就立即向柯小姐致歉,也發函更正,日後會加強跨部門聯繫。
聯繫出問題應檢討
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則說,稽查表雖無註明負責人資料,但有記載業者名稱、地址,也有註明柯小姐是房客,不了解為何國稅局要發函給柯小姐。但記者詢問可否提供稽查表佐證兩造說法,兩單位皆婉拒。
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副教授柯于璋指出,此為公部門間聯繫出問題,即使國稅局在公文中無法確認柯小姐是旅客還是負責人,也應向觀光旅遊局確認,才不會導致無辜民眾受害,公部門應徹底檢討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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