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沛森、黃仲明╱桃園報導】中國同方威視公司台灣區女經理,三年前結識航警局一名警官,為籠絡對方不惜色誘發展婚外情;警官為讓情婦公司產品得標,還配合修改招標條件,讓業者獨拿近七千萬元標單,買進十七台冒充日本製的中國X光檢查儀,再收取三百零六萬元賄款,不料驗收後螢幕跳黑、停機等重大缺失,嚴重影響國安和飛安,令國門不設防,檢察官昨將貪官和業者起訴,情婦另案偵辦,檢調不排除向上發展。
桃園地檢署調查,中國同方威視公司台灣銷售經理李委霖(女、三十二歲),二○一三年三月拜訪航警局保安科股長孫一鳴(四十八歲,在押),得知孫負責機場X光檢查儀採購,開始極力籠絡,七個月後兩人發展婚外情,多次同遊中國、英國、新加坡,還拍多部性愛影片。李女為取信孫,簽下承諾書,表示會一輩子照顧孫:「不管體力有沒下降、髮際線有沒變高,有效期至本人生命結束。」
檢方指出,孫明知情婦公司不符合我國X光檢查儀採購廠商資格,卻找廠商蔡依仁(四十六歲,在押)代理情婦公司產品,要蔡男和李女開設漢元等三家公司,參與孫承辦的五件X光檢查儀採購案。為讓情婦X光檢查儀能符合採購規格,孫還函詢民航局,欲取消航警局招標中,只能經TSA(美國運輸保安署)認證條件,但遭民航局拒絕,孫竟在招標中,增列CACC(中國民航局)等認證條件亦可,讓蔡代理的X光儀能順利進入標案。
陸製冒充日貨得標
孫在第二次招標時,將其他兩家競標業者判不合格,由蔡男的漢元公司得標,孫指示廠商將該X光檢查儀由中國送到日本組裝,再以日本製名義送回台灣。這些X光儀裝設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第一、四、七、八號出境櫃檯,陸續發現影像殘影、輸送帶過短、螢幕跳黑、停機及掃描後無影像等重大缺失,確定品質低劣,航警局發現弊端,報請檢察官劉玉書偵辦。
檢調發現,孫等三人企圖參與台北、基隆關稅局的X光儀採購標案,因資格不符被退件,孫、蔡竟還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
12台仍在桃機執勤
今年五月檢警發動搜索,在孫的隨身碟搜出與李女大量性愛影片。兩人在Viber通訊軟體中,孫男還說:「我看我逃亡好了,我逃到大陸什麼都沒有了。」李女回說:「我真的可以養你,養老白臉呀。」檢方認為孫男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昨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建請法官量處重刑,李女因人在中國未到案,將另行偵辦。
檢調指出,美國聯邦快遞公司(FedEx)因孫負責採購的X光檢查儀有瑕疵,嚴重影響貨物運往美國安全而拒絕使用;至於孫採購的X光檢查儀共十四台,其中十二台在桃機、另二台設在機場捷運台北站(尚未啟用),另有三輛X光車分別設在桃機、松機和小港機場。
航警局昨表示,十二台設在桃機的X光檢查儀,由我國廠商得標符合政府採購法,並委由日本橫濱石川島重工所組裝製造,其生產零件原料來自中國及日本,但整部儀器日本製造,有產地證明書。坦承試用初期確有若干瑕疵,經嚴格要求補正後驗收合格,目前已穩定正常。孫已報請停職且已自行辭職,直屬主管擬議連帶責任記過二次。
貪警最重可判無期
對於高階警官貪污遭起訴,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痛批「敗壞官箴」,認為航警局必須細查X光檢查儀,若照不出違禁品,「勢必對飛航有重大危害,這等於是國安問題。」若這批X光儀不符合國際標準,「寧可重買,也不能拿飛安開玩笑。」律師林富貴表示,孫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孫一鳴(48歲)
職務:航警局航空保安科股長(已遭停職)
婚姻:與前妻育有1女,離婚後和現任妻子結婚
學歷:文化大學體育系畢業、警大58期外事警察系畢業
經歷:高雄航警局、桃園航警局
資料來源:航空警察局
X光機貪污事件簿
2013/03
「同方威視」台灣銷售經理李委霖拜訪孫一鳴,推銷X光檢查儀
2013/09/12
孫男在招標增加經CACC(中國)等認證亦可,讓李女公司可投標
2013/10
李女和孫男發展婚外情
2014/01
孫男找漢元公司蔡依仁,指示可向李女代理X光檢查儀參與採購案
2014/03/05
孫將另2家判定不合格,由漢元公司獨得進入價格標,同方威視將X光檢查儀從中國送往日本組裝
2014/09/15
同方威視X光檢查儀從日本入台,裝在桃機第1航廈,驗收時影像殘影、停機
2014/11/30
蔡依仁分4次付孫306萬元賄款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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