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黃建華/綜合報導〕「強冠公司」販售黑心油品,去年九月引爆全台食安風暴,重創台灣美食形象及消費信心,屏東地方法院昨以違反食安法及涉及加重詐欺罪,對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各重判廿年,並對強冠科罰五千萬元,煉製劣質油給強冠的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判十二年、郭的員工施閔毓判八年。

  • 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右)。(資料照)

    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右)。(資料照)

  • 屏東的地下油行收購俗稱地溝油的環保回收油,加工轉賣給高雄市的強冠企業製成食品用油。(資料照)

    屏東的地下油行收購俗稱地溝油的環保回收油,加工轉賣給高雄市的強冠企業製成食品用油。(資料照)

  • 郭烈成(中)。(圖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提供)

    郭烈成(中)。(圖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提供)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 判12年

兩年多前屏東一名老農發現,郭烈成位在屏東竹田鄉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不明液體,多次向屏東縣政府檢舉未獲改善,透過友人牽線向台中警方檢舉,去年二月移交保七總隊接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去年八月掌握郭烈成上、下游供應鏈關係,查出進威及強冠公司涉案,案情越滾越大。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煉製成劣質油品後,供貨給強冠,葉文祥、戴啟川購入後製成「全統香豬油」,販售給全台二八五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四千萬元。

此外,強冠從香港進口工業用豬油,混食用油在國內販售,引發一連串食安風暴,屏東地檢署去年十月間將葉文祥、郭烈成、戴啟川、施閔毓四人,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涉嫌對二八五家廠商詐欺起訴,請求法官採一罪一罰從重量刑。

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去年十月六日羈押獲交保,創下屏東地院最高保釋金九百五十萬元;郭烈成六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

屏東地院合議庭昨判決,葉文祥及戴啟川違反食安法及涉及加重詐欺罪,其中食安法部份共有一七三家受害廠商提告,兩人各犯一七三罪,合併應執行廿年徒刑,其中十五年不得易科罰金;郭烈成犯食安法、加重詐欺及槍砲罪,合併應執行十二年徒刑,併科罰金五萬元;施閔毓違反食安法及加重詐欺罪,合併處八年徒刑。強冠公司違反食安法,判罰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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