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禁止矽品15日召開 股東臨時會,台中地方法院13日駁回日月光假處分聲請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莊深淵(左)說明駁回理由。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攝 104年10月13日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3日電)日月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禁止矽品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駁回日月光假處分聲請。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莊深淵指出,日月光公司既是作財務性投資,其盈虧本難以短期股價表現作評斷,故不能因短期股價不如預期,即認受有重大的損害而有阻止召開股東臨時會的必要。
莊深淵表示,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有關股份過戶閉鎖期間規定,致聲請人日月光公司無法參加矽品公司於15日所召開的股東臨時會,此係適用法律的結果。
此外,矽品公司的所有股東對於臨時會的提案,自得獨立為利益得失之判斷,若以司法手段干預此次股東臨時會召開,即與公司治理原則及自由經濟市場機制相違背,因此駁回日月光假處分聲請。
日月光8月24日發動公開收購矽品股權,9月22日公開收購截止,參與應賣矽品股東股份比重超標達36.83%,日月光10月1日完成交割作業,取得矽品24.99 %股權,成為矽品最大股東。
不過矽品8月28日宣布與鴻海換股策略結盟,矽品規劃15日股東臨時會通過相關議案,9月15日矽品與鴻海董事會通過策略結盟案。
如果15日矽品股東臨時會通過、新股發行完成後,鴻海將取代日月光成為矽品最大股東,持有矽品21.24%股權,日月光持有股權將被稀釋到19%,屈居第2。
日月光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並於1日提起本案訴訟,請求法院禁止矽品在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使日月光得以參加矽品在15日以後再召開的股東會。1041013
假處分遭駁回 日月光:深感遺憾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13日電)日月光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禁止矽品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今天遭台中地方法院駁回。日月光表示,深感遺憾,將與律師討論後續法律事項,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日月光日前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禁止矽品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台中地方法院今天駁回日月光假處分聲請。
日月光指出,對此裁定深感遺憾,日月光將與律師討論後續法律相關事項,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矽品表示,感謝法院裁定結果。
矽品預定15日在台中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以提高授權資本額)、以及「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這兩大關鍵議案,攸關矽品與鴻海換股策略結盟作業能否成局。
另一方面,日月光獲得矽品股東36.83%股份參與應賣支持、按比例公開收購矽品25%股份成功,已取得矽品最大股東身分。
但受限矽品搶先排定臨時股東會時間點與停止過戶日的巧妙設計,日月光無法趕上在停止過戶日前列入股東名冊成為矽品股東,因此無法以股東身分出席矽品15日的股東臨時會。
15日矽品股東臨時會成局,若兩大關鍵議案獲矽品股東通過,鴻海將取代日月光成為矽品最大股東,持有矽品21.24%股權,日月光持有股權將被稀釋到19%,屈居第2。10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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