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2總統大選期間,藍營以宇昌案攻擊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蔡英文前年提出民事訴訟,認為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違反行政中立,開記者會發布變造的公文、捏造的資訊來抹黑她,因此訴請向劉憶如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劉憶如應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蔡英文提告時,還告了被傳為指示劉憶如召開抹黑記者會的副總統吳敦義、蔡令怡夫婦,以及劉憶如的秘書,對4人各求償500萬元;今年4月,蔡英文、吳敦義夫婦為了避免成為選舉話題,透過律師當庭達成合意停止審理,待日後再審;劉憶如則是不同意停審,因此法院只繼續審理劉憶如與秘書的部分,今判劉憶如應賠200萬元,劉的秘書免賠。
刑事方面,蔡英文也告吳敦義、劉憶如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偽造公文,但特偵組當時以查無具體事證為由,予以簽結。
本報2011年12月13日出刊的頭版,即以宇昌案解密 生技界釋疑報導國際知名愛滋病藥物學者何大一、生物醫學科學所特聘研究員陳垣崇、曾任宇昌董事的中研院長翁啟惠,以及有「生技界張忠謀」之稱的楊育民等人對宇昌案的看法,4人當時對這起事件說明如下,對照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劉憶如應賠償200萬元,讓讀者對這起曾鬧得沸沸揚楊的宇昌案有更深一層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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