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對於適用勞退新制年滿六十歲、年資十五年以上的退休勞工,目前只能領月退休金規定鬆綁,讓勞工「二擇一」,可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更彈性安排退休生活。勞動部爭取本會期完成修法,明年實施。立法院朝野黨團也稱全力配合,預估將有六百一十六萬勞工受惠。
勞動部官員說,勞退新制二○○五年上路時,尚無勞保年金制度,為保障勞工老年生活,因此當初設計年資十五年以上者只能按月領退休金,現在勞保年金已上路,因此修法讓年資十五年以上者也可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
僱主無良加重罰則
官員說,「未來年資十五年以上勞工退休時,如有大筆開銷或急用,就可選領一次給付應急;如擔心一次將錢花光,仍可選擇按月領取。」但一經選定後,就不能再變更。
針對近年來發生僱主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的嚴重抗爭,影響勞工退休生活,這次修法也對「無良僱主」加重處罰。勞動部次長陳益民指出,僱主未發給新舊制勞工的資遣費,以及保留舊制年資勞工的退休金,將從現行二十五萬元罰鍰,提高到最重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並公布企業名稱和負責人姓名;對於未提撥勞工百分之六退休金的僱主,除加徵滯納金外,也將公布企業名稱和負責人姓名,屆期未改善,還可按次處罰。
「不用被綁死死的」
陳益民也表示,勞退新制原有延壽年金設計,勞工退休後每月領取勞退金時,也從給付中提繳一定金額,委由保險公司開辦年金保險,如勞工活超過平均餘命八十四歲就可由保險公司繼續發給給付,但費率高、保險公司意願低,加上勞工已有勞保年金保障,這次修法刪除延壽年金。
對於修法放寬退休勞工可選擇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勞退新制專戶中的錢領完就沒了,不像勞保年金可領終身,本質上是強迫儲蓄,並不是年金,現在讓勞工多一個選擇,可以一次將專戶的錢領出,並沒有太大問題,也是許多工會團體一再主張的。但孫也提醒,政府應思考在勞退、勞保制度下,勞工退休時應獲得怎樣的經濟保障才合理。
今年三十四歲的勞工林先生認為,只規定勞工退休領月退休金,資金的來源就會被綁死,如果退休時把錢一次領足,可以額外理財,增加收入,就不用單靠領月退休金生活,被綁死死的,林稱讚:「讓勞工依照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合理的修法。」
盼本會期完成修法
對於勞動部爭取本會期完成修法,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本會期會全力來支持,全力來推動。民進黨團幹事長蔡其昌則表示,只要對勞工有利的法案,民進黨態度一向支持,至於修法具體內容,只要行政院送到立法院,民進黨團就依審查法案的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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