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合宜住宅弊案,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出庭應訊。(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楊國文、錢利忠、徐義平/台北報導〕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涉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弊案,一審被判刑四年半,高等法院原定本月十八日宣判,日前他突然聲請再開辯論庭,結果高院昨庭訊中,趙藤雄大翻供全部認罪,除林口A7兩案外,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一併認罪,坦承期約行賄,並請求減刑及給予緩刑;不過,高院合議庭對趙有無全吐實及是否構成認罪,暫持保留態度,下週一將召開辯論庭,並訂宣判日。
原定下週定讞 趙請求減刑緩刑
高等法院合議庭昨庭訊中追問趙藤雄,是否因他所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是三年以下的罪,依規定是二審定讞,因此聲請加開辯論庭期並認罪?趙只用跳針式回答:「我是真心認罪、認錯。」庭後,記者詢問他認罪原因,趙臉色嚴肅,僅稱「謝謝」後即搭車離去。遠雄企業團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則表示,暫不回應相關事務,並尊重司法判決。
高院態度保留 下週一開辯論庭
法界人士指出,若趙藤雄被認定構成認罪,可能獲減刑,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緩刑要件」規定,若被判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刑,可獲二至五年緩刑宣告,因此趙昨天大動作認罪,不令人驚訝;若未獲緩刑,因屬二審定讞案,將必須入監服刑。
合宜住宅弊案審理以來,趙藤雄都拒絕承認行賄,多次稱是迫於前營建署長葉世文的刁難和要索才給錢;昨卻當庭改口全部認罪,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承認有期約兩千兩百萬行賄款一事。
新竹眷改一審無罪 也承認行賄
不過,高院合議庭仍一再追問趙行賄事實,以確認趙是否符合認罪法律要件;但趙藤雄仍堅稱林口A7支付五百萬賄款,和葉世文及白手套蔡仁惠都稱遠雄只付四百萬,明顯兜不攏,因此,趙是否被認定是認罪而得以減刑,仍待後續觀察。
一審被重判十九年的葉世文,日前也聲請加開辯論庭,昨被提訊出庭。葉指稱,願繳回先前遭查扣的一千六百萬元犯罪所得,請求高院審酌減刑。遠雄前副總魏春雄昨也全部認罪。
另因趙藤雄昨對新竹眷改案行賄葉世文的部分也一併認罪,由於趙另涉在此案行賄葉的舊部屬、時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的洪嘉宏,現仍在北檢偵辦中,檢方昨獲悉趙藤雄在高院翻供後,近期不排除再傳喚趙出庭說明。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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