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苑裡鎮反瘋車自救會,102年4月間因反對設置風力機組以綁鐵鍊阻擋工程被訴,參與抗爭的20名大學生、鄉親昨二審判無罪定讞。(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苗栗縣苑裡鎮反瘋車自救會,102年4月間因反對設置風力機組以綁鐵鍊阻擋工程被訴,參與抗爭的20名大學生、鄉親昨二審判無罪定讞。(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居住正義大勝利!

 

〔記者楊政郡、蔡政珉/綜合報導〕居住正義大勝利!苗栗「苑裡反瘋車自救會」一○二年四月為阻擋海邊陸域型風力發電機施工,發動十四名大學生及六名鄉親自救會成員,有人身綁鐵鍊和施工中的風機基座連在一起,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台中高分院昨天判決,廿人無罪定讞。

 

苑裡鄉親及前往聲援的大學生,因反對德商英華威公司在苑港漁港附近設置風力機組,破壞地方生態及環境,發起靜坐抗爭,警方在命令群眾解散過程,雙方爆發推擠。

義務辯護律師、抗爭學生及民眾多次在苗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力主「捍衛家園、守護言論自由無罪」,也是居住正義的代表,苗栗地院判決無罪後,檢方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無罪定讞,不得上訴。

法官認定 未強制工人無法動工

法官認定,被告盤據工地僅屬「干擾他人」行為,未強制工人無法動工,不構成強暴或脅迫的犯罪要件。

律師謝英吉強調,德商英華威公司設置風車過程有瑕疵,未顧及居民居住正義權益,干擾居民生活在先,才引起後續表達意願的抗爭行動,何罪之有?

為家園抗爭 總算還居民公道

當年的「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發言人陳薈茗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但覺得司法總算還居民公道,「相信司法還是正義的」。

陳薈茗表示,因自救會抗爭,與廠商達成「拆二留二」的共識,自救會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但司法追殺,讓居民困擾了三年,特別感謝苑裡義務律師團的正義律師們一直以來的努力與支持,每一次開庭,都有來自全台灣各地的律師們奮鬥的身影。

自救會強調,苑裡反瘋車一系列的訴訟,不只是苑裡議題,更凸顯台灣的行政與檢警系統濫用司法打壓抗爭的不正義,呼籲政府、檢警,不要再以刑法做為打壓抗爭的工具。

記者無法聯繫上英華威公司,無法得知英華威公司對判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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