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聖吉十六號。(琉球區漁會提供)

〔記者葉永騫、林良昇、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綜合報導〕屏東琉球籍漁船「 東聖吉十六號」遭日本公務船登檢及扣捕,並要求六百萬日圓(約一七六萬台幣)訴訟保證金,船主潘忠秋昨透過我駐日代表處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船長潘建鵬昨下午在橫濱獲釋,稍晚回到「東聖吉十六號」,預計今凌晨啟航返台。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說,對於這起日方扣押台灣漁船案件,全國各縣市漁會總幹事及代表今天上午將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表達不滿。

 

外交部表示,繳交保證金,不代表我國政府默認日本享有在「沖之鳥」周遭劃設兩百浬「專屬經濟海域」權利。

 

船東借錢匯出 透過我駐日處繳交

 

據了解,所謂「訴訟保證金」,就是關係人必須到庭應訊,配合完成整個法律程序,若最終判決無罪,保證金即可歸還。但若第一次傳喚即不到庭,則該筆訴訟保證金當即沒收。

 

東聖吉十六號漁船前天在「沖之鳥」東南東方約一百五十浬海域遭到日方公務船登檢並扣捕,但我方認為該島礁法律地位未定,無法接受日方扣捕我國漁船的行為,要求日方儘速釋放人船。

 

潘建鵬的父親潘忠秋昨到琉球區漁會與蔡寶興研商,由於潘建鵬被日本扣押,為了「人質」能夠早一點回家,決定先匯保證金過去,由於現金不夠,蔡寶興還先借錢給船主,再由琉球區漁會將六百萬日圓送到東港合作金庫,再轉匯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趕在昨天中午前匯到,隨後日方同意釋放人船。

 

蔡寶興表示,日方的小動作很多,原本說不在期限內匯款就把船長帶走,其實潘建鵬昨天就被直升機載至橫濱,已打電話回家報平安,準備從羽田機場搭飛機到硫磺島,再搭直升機到保安廳的公務船,然後回「東聖吉十六號」後,駕船返回台灣。

 

「政府要硬起來」 漁會今赴交流協會抗議

 

蔡寶興表示,繳交保證金並不是默認「沖之鳥」礁海域是日本的領海,這個地區是台灣上百艘漁船的傳統漁場,政府一定要硬起來,不能放任日本劃為經濟海域,否則對我國的漁業會產生重大影響。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為避免相關事故發生,外交部曾在前年函請農委會周知漁民避免前往爭議海域,包含沖之鳥十二浬領海至日方宣稱的兩百浬經濟海域間。

 

外交部指出,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尚未就「沖之鳥」法律地位做出具體審查結果前,日本應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爭議海域的航行及捕魚等權益,並儘速與我就此問題進行協商。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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