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造成十五死、四百八十四人輕重傷,士林地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四年十月徒刑。圖為數十位死傷者家屬到場,痛批判決太輕。(記者羅沛德攝)

一條命只值三、四月?

〔記者金仁晧、溫于德、賴筱桐、黃美珠、林惠琴/綜合報導〕造成十五死、四百八十四人輕重傷慘劇的八仙樂園彩色派對塵爆案,士林地院審理認定,主辦人呂忠吉從未到死者靈堂致意或探視傷者,道歉毫無誠意,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四年十月徒刑。

死者父斥判太輕要上訴

「一條命只值三、四個月嗎?」八仙塵爆罹難者劉致葦的父親昨痛責司法,換算一條命的代價連四個月都沒有,對家屬是二次傷害,一定會上訴,「難以接受這樣的司法正義」。燒傷面積近八十%的傷患朱俐,其父朱邦宇痛批,此案造成十五死,刑期要以四年十月乘上十五,若過失致死最高只能判五年,建議修法提高上限。

去年六月八仙塵爆案,共造成四百九十九人死傷,有四百八十三名傷者或死者家屬提告,但偵查結果只有呂忠吉一人被起訴,士林地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四年十月徒刑。

地院指呂道歉毫無誠意

昨判決提及,呂男事前就知粉塵有爆炸危險性,卻疏於注意,沒採取防護措施,過失程度很重,死者家屬須承受家人離世痛苦,倖存者也難回歸正常生活,有傷者父親甚至壓力過大而自殺,可見犯罪產生的傷害嚴重。

而呂男曾承諾家屬賠償計畫,包含蘇黎世公司保險的三千三百萬元,並答應之後工作願撥最多一半薪水給家屬自救會,希望爭取緩刑。但判決指出,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表達有意和解卻沒被家屬接受,且幾乎沒有探望過傷者或家屬,難認定有悔意,此外,賠償計畫不具體,顯無誠意。

法扶律師團對於昨日判決則表示「遺憾」,將與被害人及家屬討論是否上訴。法界認為,因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只能判五年,本件刑度已屬重判,不過對死傷者家屬與國人情感來說,實在判太輕;檢方傾向提起上訴。

呂忠吉本人昨未到庭,僅透過電話表示,尊重司法,賠償事宜以後再說。委任律師陳君瑋說,業務過失致死判這樣的刑太重,會上訴爭取緩刑。

至於八仙業者部分,董事長陳柏廷八人曾獲不起訴,不過高檢署前天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公務員部份,有廿多名傷者控告新北市長朱立倫瀆職,檢方認為全案是因粉塵被電腦燈引燃導致,市府不作為和死傷無因果關係,將全案簽結。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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